岳陽日報全媒體訊(記者 陳墾)近日,市民李女士向12345公眾服務熱線反映,稱她是岳陽市一中的一名學生家長,孩子每天晚上需要上晚自習,由於不放心孩子晚上獨自回家,於是她每天晚上都會在學校附近接孩子,但她擔心校門口附近的攝像頭在晚間9點半至11點期間是否會抓拍違停接孩子的車輛。
針對李女士的疑惑,岳陽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相關負責人表示,經核實,李女士反映的岳陽市一中校門口設置了全路段禁止停車的交通警示標誌,安裝了高清電子警察全天24小時對違停行為進行抓拍,設有這種標誌的路段,屬於絕對禁停路段,在限定的範圍內,禁止一切車輛臨時或長時停放。駕駛人即使臨時停車後立即駛離,也已構成違反禁令標誌指示,可依法記3分,罰款100元。按照《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圖像取證技術規範》,公安交警部門對於機動車靜止狀態下發生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間隔時間不小於10秒,也就是只要違停時間超過10秒即可錄入違法行為,交警部門從人性化角度出發,對即停即走的車輛錄入交通違章的時間放寬至60秒內,車輛即停即走,下車人員快速通過。請市民遵守交通法律法規,依法停車。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4aJ5EW8BMH2_cNUgBYF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