託運人擁有的貨櫃和承運人擁有的貨櫃有什麼區別?
從字面上當然就能看出區別,但是,這個問題可能比兩者字面上的定義差異更深一些。
首先什麼是貨運貨櫃?
簡而言之,海運貨櫃或貨運貨櫃是一種標準尺寸和規格的固體金屬箱,用於在船上、在世界各地運送貨物。
它有多種尺寸和類型,如20』、40』、45』、GP、HQ、OT、FR、RF等等。
航運貨櫃被普遍譽為現代世界最偉大的發明之一,它徹底改變了自20世紀以來的貿易方式,真正把世界變「小」了,成為全球化的建築師。
海運貨櫃在2016年過完了其六十歲生日,已成為貨物運輸的標準,據稱世界海運貨櫃船隊貨櫃量達到3500萬TEU。
貨櫃海運公司是否實際擁有全部3500萬TEU?絕對不是。那麼誰擁有這些海運貨櫃?
一個貨運貨櫃可能屬於:
1、承運商(馬士基、MSC、COSCO等)
2、貨櫃租賃公司(Tiphook、Cronos、Triton等)
3、無船承運人(Expeditors、Blue Anchor等)
4、託運人(John Deere、Cisco等)
當貨櫃由承運人擁有、經營或租賃(來自上述貨櫃租賃公司)時,它被稱為承運人擁有貨櫃(簡稱COC)。
承運人可以是VOCC(船舶操作承運人,也就是船公司)或NVOCC(無船承運人)。
當貨櫃由發貨人(託運人)擁有時,它被稱為託運人擁有貨櫃(簡稱SOC)。
那麼為什麼託運人會有自己的貨櫃?要知道,承運人已經有大量貨櫃了,而且還要考慮到一個20GP貨櫃需要花費1300-2000美元,一個40GP貨櫃要1700-3000美元。
有幾個原因,首先要考慮貨主是誰?對於承運人而言,BCO(也就是直接出口商)、貨運代理或無船承運人都可能是託運人。
直接出口商或託運人可能擁有一個或多個貨櫃,但通常是以項目為基礎的。例如,一個出口商有一個訂單來運送貨物,用於在亞塞拜然偏遠地區建立一個工廠或礦井。
通常在這樣的遠程項目中,接收方可能沒有足夠的空間或設施來存儲貨物,直到使用貨物建設項目為止。如果託運人使用承運人擁有的貨櫃,接收方可能會因貨櫃超過使用期限而支付非常昂貴的滯期費或滯港費。
在很多情況下,如果託運人/收貨人知道貨物可能需要存放很長時間,那自己購買貨櫃來包裝運輸貨物比使用承運人自己的貨櫃產生的滯期費更便宜。
簡單計算一下,這個項目的貨物需要存儲100天,承運人收費為25美元/天/20GP的滯期費。
收貨方最終要向承運人支付2500美元/20GP的滯期費,而他們可以購買1300-2000美元/20GP的貨櫃,這對他們來說更有商業意義,特別是他們明確知道貨物需要存儲那麼長時間。
除此之外,在許多項目中,拆包後,一個貨櫃可以轉化為現場辦公室或一些現場工作人員的居住區。
無船承運人也可以擁有和經營自己的貨櫃,但就實際承運人而言,它仍然算作「託運人擁有貨櫃(SOC)」,因為對於承運人來說,任何不構成其擁有、經營的貨櫃都被認為是託運人自己的貨櫃。
那麼,託運人擁有和承運人擁有的貨櫃上的標記有區別嗎?
當然是有的。承運人擁有貨櫃將具有其所有規範的標記,如下圖所示。託運人可以從承運人、貨櫃轉化公司或租賃公司購買其貨櫃。
如果託運人從承運人處購買貨櫃,則託運人需要更換原始貨櫃的貼紙,特別是貨櫃編號,如下例所示。
這個更換是強制性的,因為貨櫃的所有權已經改變,因此它不能和原來的所有者擁有相同的貨櫃號和標識。
所以,如果你向購買一個貨櫃或運輸一個託運人擁有的貨櫃,請記住上面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