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麥深夜道歉,你怎麼看?

2024-05-22     半島晨報

哥哥想替過世妹妹看周杰倫演唱會

實現這願望本不該這麼難

5月21日,王先生(化名)向「黑貓投訴」平台投訴稱,自己的妹妹買了6月1日周杰倫長沙演唱會門票,然而不幸的是,妹妹在本月初因意外去世。見周杰倫是妹妹一直以來的願望,王先生希望能替妹妹完成,於是從5月14日起向票務平台大麥申請更換觀演人。但在他按要求出示了死亡證明、銷戶證明後,卻仍被大麥拒絕,要求妹妹本人前往。(據5月21日紅星新聞)

周杰倫長沙演唱會海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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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冷冰冰的回覆引發了網友的義憤,尤其是「要求妹妹本人前往」的說法,顯得冷漠機械,毫無溫度,對於去世者的家屬而言,簡直是扎在心上的冰錐,就連路人網友聽了都會覺得心寒。

王先生自己也悲傷地表示,實際上,自己比任何人都希望妹妹本人能去。話語裡滿載的悲傷令人動容,親人的離世,如一場再無歸期的別離,相見只能在懷念之中。所以,他想要代替妹妹去周杰倫演唱會現場的訴求,得到了眾多網友的支持和聲援。

為了防止黃牛囤票,現在演唱會實施「強實名」,票證人三合一才能入場,這是為了維護秩序和公平而定下的規則。但是,規則雖不能隨意動搖,但也從來都不是鐵板一塊,只要多一點服務意識,多一分同情友善,認真核驗事實,這個綠色通道有什麼不能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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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話題衝上熱搜之後,大麥終於道歉,稱已經給用戶免費退票,但因為沒正確理解哥哥的意思,沒有體會到哥哥希望幫助妹妹完成心愿的心情,過程中多有疏漏,僅按照項目強實名制規則要求,拒絕了用戶更換觀演人的訴求,改為免費退票處理。

大麥官博對此事作出回應

讓人深感遺憾的是,這一解決方案,依然無法讓王先生替妹妹完成心愿,而完成這個心愿,本不應如此困難。

從法律角度來說,消費者購買演唱會門票後,相當於和售票方簽訂了消費合同,合同當然是應該遵守的,但如果有一方是由於不可抗力因素無法履行合同,就可以解除合同,比如合同一方去世這樣重大的變故,意味著當事人已經無法實現其合同權利,那麼可以由其繼承人在繼承財產權益的範圍內履行,如果繼承人拒絕履行,合同就可以解除,且無需承擔任何違約責任。也就是說,王先生有理由繼承妹妹的門票,如果王先生不繼承,平台就應該無條件給他退票,額外加上任何限制條件,都屬於侵犯消費者權益的「霸王條款」。

從情感角度來說,幫一個哥哥去完成妹妹的遺願,讓那些未了的遺憾和情意,在周杰倫的歌聲中得到彌補與釋放,這是大家都想看到的溫暖結局,也是人與人之間最珍貴的共情。平台的背後也是人,既然是人,就應該能體會人間的悲歡離合,應該能明白這份情感的分量,何以如此刻板僵硬、冷漠無情?

尤其是在王先生主動提供了相應證明之後,主辦方和票務平台更應該基於常識判斷,他提出訴求的真實動機——他不是為了擾亂售票秩序,只是想替去世的妹妹看看偶像而已。這樣的願望不應該被冷冰冰地拒絕,說出那句「讓妹妹本人前往」的工作人員,更應為其不明事理、麻木不仁的發言,向受到冒犯和傷害的消費者道歉。

很多網友寄望於周杰倫本人知道這件事,希望他能夠幫助這位哥哥完成心愿,因為這張票對於他和家人的意義,早已超出了票面的價值,是一個慰藉心靈、懷念親人的機會,更是一次充滿愛意、彌足珍貴的道別。大家有多能與王先生共情,就會有多麼不理解票務平台所謂的「堅持」。

事實上,大麥已經多次因為「退票難」而被投訴,每次都是消費者反覆溝通都拒不退款,一鬧上熱搜了就飛速退票,給人一種「不鬧不行」的糟糕印象。2023年9月,文化和旅遊部、公安部聯合印發了相關規定,明確「演出舉辦單位應當建立大型演出活動退票機制,設定合理的梯次退票收費標準,保障購票人的正當退票權利」,大麥作為中國最大的演出票務平台之一,參與到當下大部分商業演出的售票之中,為何不按照監管部門要求完善退票機制,增強服務意識?為何總要等消費者訴諸網絡,鬧得沸沸揚揚才處理?為何不能表現出最起碼的同情和尊重,讓買票看演出的人無需花錢買煩心?

制定規則時自說自話,執行規則時教條死板,甚至以規則為藉口推諉塞責,如此賣票,看似講規矩,實則「一言堂」,是時候徹底整改一下了!

來源:極目新聞(評論員:屈旌)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49d3cec279ce44b6798d6ef5da01462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