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明年7月1日起,山西將一律禁止!

2021-08-05     中青山西

原標題:定了!明年7月1日起,山西將一律禁止!

《山西省禁止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製品規定》已由山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於2021年7月29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禁止、限制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製品實行名錄管理。

禁止、限制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製品工作遵循源頭控制、綜合治理、有序推進、公眾參與的原則。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禁止、限制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製品工作的領導。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市場監督管理、工業和信息化、財政、住房和城鄉建設、交通運輸、農業農村、商務、中小企業、文化和旅遊、城市管理、郵政管理、供銷合作社等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範圍內負責禁止、限制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製品的日常監督管理工作,依法查處違反本規定生產、銷售、使用禁止、限制名錄內的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製品的行為。

鼓勵公眾使用環保布袋、紙袋等非塑製品和可降解塑料購物袋,減少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製品。

商品零售、餐飲、旅遊景區等經營場所管理者應當建立管理制度,及時制止在本場所內銷售、使用禁止、限制名錄內的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製品的行為

經營者應當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設置不予提供禁止、限制名錄內的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製品提示標識。

電子商務、快遞、外賣等行業應當建立健全行業管理制度,引導和督促本行業經營者遵守禁止、限制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製品的相關規定。

農用薄膜使用者應當在使用期限到期前撿拾田間的非全生物降解廢棄農用薄膜,交至回收網點或者回收工作者,不得隨意棄置、掩埋或者焚燒

農用薄膜生產者、銷售者、回收網點、廢棄農用薄膜回收再利用企業或者其他組織等應當開展合作,採取多種方式,建立健全農用薄膜回收利用體系,推動廢棄農用薄膜回收、處理和再利用。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負責農用薄膜使用、回收監督管理工作,合理設置回收網點,支持以舊換新、有償收購等方式回收廢棄農用薄膜。

對生產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製品替代品的企業,給予財政補貼、政府採購、綠色信貸、人才引進等方面的支持。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市場監督管理等有關部門應當將生產、銷售禁止、限制名錄內的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製品的行政處罰信息,及時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予以公示,依法實施失信懲戒。

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對生產、銷售、使用禁止、限制名錄內的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製品的行為進行舉報。

個人違反本規定銷售禁止、限制名錄內的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製品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市場監督管理或者城市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銷售的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製品;拒不改正的,處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單位違反本規定,銷售禁止、限制名錄內的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製品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銷售的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製品拒不改正的,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個人違反本規定在經營活動過程中使用或者提供使用禁止、限制名錄內的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製品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市場監督管理或者城市管理等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單位違反本規定在經營活動過程中使用或者提供使用禁止、限制名錄內的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製品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商務、市場監督管理或者郵政管理等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來源:山西熱點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481600358_408023-sh.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