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外埠來錦車輛28項輕微交通違法實行「首違不罰」

2022-05-01     錦州發布

原標題:5月1日起,外埠來錦車輛28項輕微交通違法實行「首違不罰」

按照遼寧省公安廳的工作部署,持續優化全省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錦州公安不斷提升行政執法與管理服務水平,2022年5月1日起,錦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實施外埠來錦車輛28項輕微交通違法「首違不罰」管理措施。

一、適用對象

適用於外地籍車輛在錦州轄區發生交通違法行為,且駕駛人同時為外地籍,車輛和駕駛人之前在錦州轄區內沒有交通違法記錄。

二、適用違法種類

01

不按規定停車

02

在禁止鳴喇叭的區域或者路段鳴喇叭的

03

通過路口遇停止信號時,停在停止線以內或路口內的

04

駕駛校車、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10%以上未達到20%的

05

駕駛中型以上載貨汽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10%以上未達到20%的

06

駕駛載貨汽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低於10%的

07

機動車從匝道駛入或者駛離高速公路時,不按規定使用轉向燈的

08

在高速公路上騎、軋車行道分界線的

09

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時,駕駛人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

10

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的

11

機動車噴塗、粘貼標識或者車身廣告,影響安全駕駛的

12

在駕駛室的前後窗範圍內懸掛、放置嚴重妨礙駕駛人視線的物品的

13

駕駛機件不符合技術標準的機動車的

14

機動車在沒有劃分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和人行道的道路上,不在道路中間通行的

15

重型、中型載貨汽車、專項作業車、挂車及大型客車的車身或者車廂後部未噴塗放大的牌號的或放大的牌號不清晰的

16

挂車的燈光信號、制動、連接、安全防護等裝置不符合國家標準的

17

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低於規定時速20%以下的

18

實習期內未按規定粘貼或懸掛實習標誌的

19

駕駛機動車未按規定粘貼、懸掛殘疾人機動車專用標誌的

20

因號牌被盜、丟失等原因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且當事人能夠出具報警記錄或者受案回執單等相關證明的,自報警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被查處的

21

因交通事故導致車輛號牌損壞、殘缺或號牌老化、褪色等非人為因素影響號牌識認的

22

未按規定粘貼有效臨時行駛行車號牌的

23

使用的號牌架內側邊緣距離號牌上漢字、字母或者數字邊緣不足5mm且影響號牌識認的

24

機動車已安裝號牌但未使用號牌專用固封裝置的

25

外地駕駛人因不熟悉道路,違反載貨汽車禁令標誌指示通行的,經交通警察當場指出後立即終止違法行為的

26

臨時來本市的外埠駕駛人駕駛外埠號牌車輛(危化品運輸車輛除外),因不熟悉市區道路而誤入單行線、禁行路線、禁止左(右)轉彎、時間限行路線、車輛種類限行路線,經交警糾正並當場改正的

27

駕駛機動車在限速低於60公里/小時的公路上超過規定車速50%以下的

28

駕駛校車、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未達到10%的。

具體實行中,民警將通過核實車輛和駕駛人信息,判斷是否適用「首違不罰」條件。對於適用該措施的駕駛人,民警現場對其進行法律宣講,開具警告處罰決定書或者口頭警告。

對於通過電子監控發現的違法行為,交警部門將給車主發送提示簡訊,告知其違法行為,在處理違法時對駕駛人確屬非錦州籍的,適用「首違不罰」措施,開具警告處罰決定書。

錦州警方

編校|王玲 趙露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3ca017ed2dbbb666d20f997096e12e5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