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一男子拒付前子女撫養費,現女友持刀抗執行:誰帶他走就捅誰

2022-06-27     峽谷爆笑團

原標題:雲南一男子拒付前子女撫養費,現女友持刀抗執行:誰帶他走就捅誰

男子與他人同居生下兩個子女,後因雙方發生糾紛分手,但男子拒絕給付非婚生子女撫養費,前女友無奈申請強制執行。誰知執行幹警到達男子家中時,卻遭其與家人的強烈抗拒。男子現任女友更是手持長刀瘋狂叫囂,誰敢帶他走我就捅誰。

這件奇葩事發生在8月26日的雲南省廣南縣,當地法院執行幹警面對情緒高漲的被執行人,並沒有退縮,最終將持刀女子擒獲,並對其作出司法拘留15日罰款10000元的處罰決定。

被抓女子楊某和被執行人梁某是同居男女關係,而梁某此前還和另一名盧姓女子同居,並生下一對子女。後來梁某因同居關係糾紛和盧某鬧僵,梁某起訴到法院,因雙方又非婚生子女撫養問題需要解決,法院主持進行了調解。

後梁某和盧某自願達成一致協議,由女方盧某撫養兩個子女,梁某自願從2019年3月起,每月28日前給付兩個子女撫養費每人每月500元,直到子女獨立生活為止,同時梁某自願放棄其他訴訟請求。

然而調解書生效後,梁某並沒有按照協議如期支付子女撫養費。盧某無奈之下向廣南縣法院申請執行子女撫養費。法院受理後依法向梁某下達了相關法律文書,梁某也承諾於8月23日給付撫養費,但直到超期後梁某僅支付了920元撫養費,後來承辦法官多次電話聯繫均被掛斷。

為切實維護申請執行人盧某的合法權益,並及時讓其子女得到有效撫養,廣南法院執行幹警於8月26日一清早,前往梁某家中依法進行執行工作。然而到達梁某家裡時,梁某和其同居女友竟然當場耍賴,以各種理由拒絕支付撫養費。當法官給梁某看他自己出具的承諾書的時候,竟遭梁某撕毀。

此後承辦法官依然耐心地向梁某及其家人釋法明理,然而根本不奏效。隨後執行幹警對梁某展開強制執行,欲將梁某帶離現場。誰知與其同居的女子楊某立即展開凌厲的攻勢,先是對執行幹警進行辱罵,後又揚言要撞牆、跳樓,以此極端方式威脅並驅趕執行幹警。

眼見這些方法都不能阻止梁某被執行,楊某竟然拿出一把長刀,欲使用武力進行抗拒。從執法記錄儀拍攝畫面看到,楊某表情兇悍,手持長刀罵人的場景令人不寒而慄,甚至用長刀捅刺執行幹警,態度極其惡劣。但在其使出多招捅刺後,被執行幹警一記小擒拿手拿下,隨後對其進行了控制。

執行幹警向法院進行了彙報,當地法院迅速啟動了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院長親自帶領多名法警前往執行現場支援並勸說梁某和楊某,沒想到對方態度依然十分強硬。此後法院又帶領駐村幹部及村主任前往勸說,但梁某依然以各種理由進行辯解,總之就是不給付執行款。

在交談做工作過程中,楊某又開始撒潑耍賴,並咬傷執行人員手指,不同程度抓傷多名執行工作人員的手臂,並拿出手機拍攝法院工作人員音視頻進行保存。在忍無可忍的情況下,該院院長果斷下達執行命令,強制將梁某和楊某帶至法院,並依法作出了上述處罰決定。

楊某作為案外人,抗拒強制執行所產生的法律後果與被執行人所要承擔的法律後果是一樣的。按照民事訴訟法規定,訴訟參與人或其他人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方法阻礙司法工作人員執行職務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本案中的梁某如果依然不願執行判決,會被以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提起刑訴,或將面臨牢獄之災。而楊某作為他的同居女友,也是一名案外人,如果積極參與對抗,造成一定後果的話,也會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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