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飆》大結局,大嫂贏麻了,卻也輸慘了

2023-02-15   窈窕媽媽

原標題:《狂飆》大結局,大嫂贏麻了,卻也輸慘了

大家好,我是窈窕媽媽。

《狂飆》依然在狂飆。

大結局都更完一周了,網友們還沉浸在「大嫂後遺症」里無法自拔,遲遲出不了戲。

這後勁兒,不比「82年拉菲」給力多了?

可以說,做大嫂,陳書婷,贏麻了

她完全顛覆了傳統里依附於大佬的小女人形象。

她性感美麗,又兼具智慧與霸氣;她熱辣剛烈,手握資源又不失原則底線。既有膽量扶持高啟強上位,又能在對方失控時,果斷帶孩子離開。

「大哥之所以為大哥,只是因為被大嫂選中罷了。」

然而,在一切盡在掌控的大嫂身上,還是有一個軟肋和敗筆兒子高曉晨。

對兒子盡心盡力,為什麼最終高曉晨偏偏長成了她最不願看到的樣子?

從劇中僅有的幾場呈現母子關係的戲裡,不難發現端倪:大嫂的育兒方式很有問題。

比如,陳書婷制止兒子拿玩具槍對著警察——

「白曉晨,我給你臉了是吧!」,吼完直接拿起玩具砸向兒子,不由分說地強制孩子道歉,眼神里透露出一種殺氣,警察見了都害怕。

再比如,陳書婷想端正兒子的學習態度,開口卻是——

「怎麼錯了這麼多?你認真學了嗎!你告訴我到底能不能做好!」

還有,陳書婷怕青春期兒子不學好,讓他回家,卻只來硬的——

「你現在不回家就永遠別回家,我數到3......」,曉晨服軟後,她又是扇巴掌,又是揪耳朵......

陳書婷說東,曉晨絕不能往西。

當然,毫無疑問,陳書婷很愛兒子。雖說在黑道混,卻對孩子的教育非常上心。

從以上情節也不難看出,陳書婷很注重給孩子立規矩,希望他成為一個有禮貌、愛學習、懂生活的人。

出發點是好的,心血卻白費。

曉晨長大後,活脫脫一副從莽村出來的「街溜子」氣質。

本以為他會是鋼琴王子,結果卻成了鬼火少年。

之前有媽媽管著,曉晨的行為還有所收斂;媽媽車禍去世後,兒子直接放飛了天性,還把自己整進了監獄。

其實,曉晨之所以會變成這樣,很大程度上,是被陳書婷的「命令式規矩教育」給害了。

家長只給命令,孩子很難理解

有句話說,沒有規矩,不成方圓。

立規矩,本身沒問題。而且,從孩子1歲左右,家長就要著手做這件事了。

但,「命令式立規矩」,萬萬不可取。

首先,家長命令孩子,只是一種單向輸出,它並非是雙向、平等的溝通方式。

有一次坐地鐵,看見一個小男孩,拿手機刷視頻,聲音開得很大。

媽媽要求他,快把聲音調小,不然手機沒收。數次嚴厲提醒,可孩子依然視若無睹。

後來,媽媽直接急了:是不是揍你一頓,才能聽見我說話!

類似場景,是不是很熟悉?

生活中,不少家長在制止孩子的行為時,總是習慣性用「不可以、不行、不許、立馬停止」等命令式言辭。

結果發現,不但收效甚微,還會引起孩子的逆反心理。

這其實是因為,「命令」更像是一種上級對下級的要求。

孩子往往會感受到,自己沒有選擇權,只能聽命於父母,也沒有被當成一個獨立的人來尊重。

就像這個小男孩,表面看似無動於衷,實則是在用「無聲」做對抗——

「你不讓我做,我偏要這樣。」

關鍵是,很多父母在立規矩時,只說這不行,那不對,卻不告訴孩子究竟為啥。

孩子不知其因,不知其果,只能一味地服從父母的權威,壓抑自己的內心情緒。

長期被父母命令的孩子,往往會成長為兩類人:

要麼唯唯諾諾一輩子,永遠向內攻擊,覺得自己哪哪都不好。

要么小時候軟弱,長大後變得攻擊性極強,暴躁叛逆。

高曉晨的人生,便屬於後者。

大家都說:陳書婷不是教育兒子,而是像狗一樣馴養兒子。

話雖難聽,卻是事實。

正如我們剛才提到的,從小給孩子立規矩是好事,可家長也得擺立場、講道理,讓孩子知道:為啥這樣可以,那樣就不行。

生活中,很多家長像陳書婷一樣,缺乏給孩子解釋、溝通的耐心。

可命令式立規矩,恰恰很難把孩子培養成一個真正有素質、有道德的人。

從道德發展理論來看,一個真正有道德的人,並不是因為遵循傳統或服從權威才做出正確的事。

相反,他們的內心已經形成了同情心和善行的原則,並能夠在許多不同的情境中遵守。

而「命令式立規矩」,恰恰容易使孩子失去自主約束、自我規範的能力。

就像曉晨,有媽在還算乖巧懂事。可一旦失去這層束縛,便直接暴露了「邪惡」本性。

其實說到底,家長命令孩子,無非是想給他立規矩、改錯誤。

這樣的教育方式,通常伴隨嚴厲的態度、指責的意味,甚至打罵的行為。

如此一來,孩子反而容易把關注點放在家長的情緒上,而不是錯誤本身。

不但很難意識到自己的問題,還容易加深親子矛盾,甚至因此引發嚴重後果。

2018年12月2日,曾因此發生過一起令很多家長心驚的悲劇。

湖南沅江,一名12歲男生吳某,因不滿母親管教而將其殺害在家中。

平時,母親給兒子立規矩十分簡單粗暴,不聽命令,非打即罵。

某次晚餐後,母親又發現兒子吸煙,怒用皮帶抽打孩子。孩子憤怒到極點,衝進廚房拿起菜刀,砍了母親20餘下。

事後,孩子竟毫無愧疚、恐懼。被警方帶到案發現場指認時,臉上還掛著微笑。

兒童心理學研究表明,父母經常使用威脅、命令或體罰時,他們的孩子反倒更容易破壞道德標準,並較少感到內疚。

因為,如果孩子做了錯事父母就收回對他們的愛,孩子通常會產生強烈的自責和不配得感,覺得「我不好」、「沒人喜歡我」。

孩子為了讓自己逃避「過度內疚」的感覺,就會通過否認這些情緒實現內心的平衡,從而導致缺乏道德感。

總而言之,「命令式立規矩」,對孩子百害而無一利。

不過,世界上沒有十全十美的父母。有時,我也會無意中命令孩子。

但作為家長,我們不能把這種「權威」視作理所當然。

而是要時常反思,這樣到底是為了教育孩子,還是為了滿足自己潛在的控制欲?

立規矩,不是下命令

養育孩子並非是一項死板的工作,更不是上級對下屬的指令。

給孩子立規矩,並非是你要他做什麼,他就得不加思索地照做。

教育孩子的前提,一定是接納和尊重。

首先,生活中,家長要適時給孩子滲透、明確邊界,而不是一上來就懲罰。

青年作家蔣方舟在《圓桌派》分享她小時候的經歷::

「我覺得很多中國家長,是一種喜怒無常的打罵

其實我小時候,父母也會懲罰我,但他們會先制定一個準則,比如我做了什麼事,他們可能會懲罰我。所以我很清楚這個界限在哪,而不是毫不知情就挨一頓罵。」

對這一點,我深有體會。規則要提前講好,才能有效果。

比如,讓很多父母頭疼的看手機或看電視問題。

我很早就跟兒子商量定好了規矩,一天可以看兩次,一次20分鐘。看的時候會定好鬧鐘,然後在還剩5分鐘的時候提醒一下,這樣每次鬧鐘一響,他就會很自覺地把手機還給我。

相反,如果開始不講好,在他看得正起勁的時候,突然發火給他關掉,他肯定又哭又鬧,因為他自己對這個時間是沒有預期的。

當然,給孩子立規矩,不能雙標。父母也要遵守規則,更要保證說話算數。

如果自己都做不到,又拿什麼來要求、說服孩子呢?

其次,要接納、理解孩子的錯誤,有針對性地解決問題。

給娃立規矩之前,得先弄懂娃的行為,背後有什麼需求。

「比如,孩子不肯好好吃飯,是不是太燙了?或是做的飯太難吃了?

孩子哭鬧不肯上課,也許不是偷懶,可能是真的學得很痛苦?」

看到孩子背後的行為動機,家長才能有針對性的「立規矩」

這就需要在制定規矩時,讓孩子也參與進來。用商量、建議的方式來溝通,而不是用命令、要求的態度去壓制。

如果所有的規則只是家長自己認可,而孩子心裡反抗、牴觸。那我們再費心,也是徒勞無用,還容易引發不必要的矛盾。

所以,我們要把孩子當成一個平等的個體來看待,將一定的主動權還給他們。

讓孩子意識到,自己可以「說了算」,有控制自身言行的能力,不一定非得讓別人不斷地提醒、管教。

而且,這樣一來,「我」就會變成「我們」。

家長和孩子之間,會是並肩而行的關係,而非緊張敵對的狀態。

一起制定規則,共同承擔後果,才能讓孩子感受到,「雖然避免不了犯錯,可是愛會一直存在。」

就像心理學家威廉·歌德法勒所說,父母能給孩子最好的教育,就是把孩子當成與自己平等的人,並給予他們無限的關愛。

我們共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