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充實審判力量,提高司法辦案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等規定,海原縣人民法院擬面向全區政法系統公開選調工作人員2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職位和人數:
法官助理2名
二、選調條件
(一)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規定的基本條件,同時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和道德品行,業務精通,作風正派,清正廉潔,熱愛審判工作,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
2.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3.本科及以上學歷;
4.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C類及以上證書;
5.服務期屆滿(計算時間截止2022年6月30日,含試用期),且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選調: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監察調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3.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4.按照有關政策規定,工作未滿最低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5.近三年辦案工作中有重大過失或違反辦案程序、職業操守,造成不良影響或後果的;
6.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7.尚在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的;
8.具有《公務員法》《法官法》和《關於對配偶父母子女從事律師職業的法院領導幹部和審判執行人員實行任職迴避的規定》(法發〔2020〕13號)等文件要求需進行任職迴避情形的;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選調流程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2年5月10日至20日(不含周末)
2.報名方式:接受現場報名或電子郵件報名
現場報名地址:海原縣人民法院政治部
3.報名程序:報名者須在規定時間內將以下材料交至海原縣人民法院政治部或將掃描件發至郵箱。
(1)公務員登記表複印件;
(2)所在單位同意調動證明;
(3)學歷、學位證書複印件、身份證複印件;
(4)法律職業資格證書複印件;
(5)近三年年度考核表複印件;
(二)資格審查
對報名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審查,並在審查後電話通知審查結果。
資格審查貫穿公開選調全過程。在選調各環節發現報名人員不符合資格條件的,取消其選調資格。
(三)組織考察
按照資格審查情況確定選調考察對象。深入被考察人選單位,進一步核實選調考察對象的基本情況,綜合考察選調人員德、能、勤、績、廉等方面的現實表現,以及是否具備與選調崗位相適應的工作能力。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標準,注重工作實績和專業素養。
(四)辦理調動手續
根據考察結果,院黨組研究決定擬選調人員名單,報組織部門審批後辦理調動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並查證屬實的,取消選調資格。
四、其他事項
提交的材料複印件原則上不予退回。
報名者報名時所留電話應保持暢通,因電話不暢通導致無法通知相關事宜的,責任自負。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海原縣人民法院負責解釋。
諮詢電話:0955-8732030 13469507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