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發文,宣布吳亦凡強姦、聚眾淫亂罪二審公開宣判的判決結果:駁回上訴,維持此前的有期徒刑十三年和附加驅逐出境的原判。
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審理認為,吳亦凡利用多名被害人醉酒之機發生關係,構成強姦罪;聚眾進行淫亂活動,而且是首要分子,構成聚眾淫亂罪。
吳亦凡近親屬以及加拿大方面官員旁聽了二審宣判。
事件當事人之一都美竹先是發文回應二審判決結果,她表示,自己對於近期網絡上的流言蜚語不想再過多解釋,只想儘快結束這一事件對她現實生活的影響。
都美竹稱,這兩年多的時間裡,她頻頻遭受網暴,被黑上熱搜,鍛鍊了她的抗壓能力,也教會了她怎樣通過正規的方式維權。
都美竹還寫道:「不過,我還是希望你們能認清現實,繼續糾纏下去對你們並沒有任何意義,也改變不了什麼,每個人都應該為自己做錯的事情付出代價。我還是我,不會因為你們這樣做了就讓我變得不好,因為最低谷的時候已經過去了,未來我只會更好。」,同時也強調,未來她會一直堅守本心,未來在有能力的情況下,可以幫助更多的人。
隨後,她又分享了昔日好友李恩和其寫手社交帳號被禁言的截圖,配文:「希望造謠者帳號永封」
李恩是都美竹原閨蜜,2021年期間,她曾多次配合都美竹發文聲討吳亦凡;貓世霖曾是都美竹的寫手。目前,兩人社交帳號均顯示因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目前處于禁言狀態。
早在11月21日,貓世霖曾發布長文,對都某竹頗有微詞,對於自己當初幫助其代筆的行為悔恨不已,該文很快引發熱議並登上熱搜,也獲得了吳亦凡廠牌官方帳號轉發。
目前,這篇文章則顯示因被多人投訴已被刪除。
吳亦凡出生於1990年,加拿大籍歌手、演員、音樂製作人。2012年,吳亦凡作為男子演唱組合EXO成員出道。2014年回到中國發展,很快便成為「頂流」男星。
遺憾的是,爆紅後的他沒能潔身自好,屢屢傳出各種緋聞。
2021年6月2日,網名為「劉美麗同學」的網友公開發文,稱自己的朋友都某竹曾與吳亦凡談戀愛。2021年4月起,吳亦凡突然玩消失,導致都某竹患上抑鬱症。
2021年7月8日,都某竹發文稱吳亦凡以「MV選女主角、工作室簽約新人」的理由,和很多女孩有染。自己是在被灌醉的情況下,和吳亦凡發生了關係,很多女孩和她有一樣的遭遇。
2021年7月19日,吳亦凡發聲回應,稱自己只是在2020年12月5日見過都某竹一次,沒有灌酒,沒有收手機。自己從沒有過選妃、誘姦、迷奸等行為,更沒有未成年。文末還放下狠話:「如果有這類行為,請大家放心,我會自己進監獄」
2021年7月22日,「平安北京朝陽」發布情況通報。2020年12月5日,吳亦凡經紀人以挑選MV女主角面試為由,約都某竹到吳亦凡家中聚會並留宿,兩人發生關係,12月8日,吳亦凡給都某竹轉帳3.2萬,此後至2021年4月期間,兩人保持微信聯繫。
全文如下:
2021年7月31日,吳亦凡因涉嫌強姦罪被刑事拘留。
2021年8月16日,吳亦凡涉嫌強姦罪被批捕。
2022年6月10日,吳亦凡案一審開庭。
2022年11月25日,法院公開一審判決結果,審理查明,吳亦凡於2020年11月至12月間,在其住所先後趁三名女性醉酒後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之機,強行與之發生關係;2018年7月1日,吳亦凡在其住所,夥同他人組織另外兩名女性酒後淫亂。法院根據其犯罪的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和危害後果,以強姦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6個月,附加驅逐出境;以聚眾淫亂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10個月,數罪併罰,執行有期徒刑13年,附加驅逐出境,吳亦凡方面隨後提出上訴。
2023年7月25日,吳亦凡案二審開庭。
直至2023年11月24日二審宣判,吳亦凡已經在看守所中度過了將近兩年零四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