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立足實際規範家事案件審理

2020-01-03     朔城區法院

為進一步規範雲南法院家事案件審理程序,深入推進家事審判改革,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制定出台《雲南法院家事案件審理規程》,於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在全省施行。

《審理規程》將雲南法院在家事審判改革試點工作中探索並收到顯著成效的家事案件審判輔助人制度、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財產申報制度、離婚案件婚姻狀況評估制度、離婚案件感情冷靜期制度、離婚證明書制度、心理疏導制度、人身安全保護令制度以及判後宣教幫扶措施等九項改革創新措施進行了規範,結合當地實際,建立健全制度創新,並著力提升可操作性。

《審理規程》倡導在家事審判過程中,人民法院要積極動員和發揮婦聯、工會、村(居)委會等社會團體、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的作用,強調人民法院在審理家事案件中,應主動向當事人進行必要的釋明,引導當事人正確行使訴訟權利。

《審理規程》立足雲南邊疆少數民族地區的省情,吸納了民族法學相關理論成果,在少數民族語言(文字)運用、具有民族特色的審判組織設置、具有民族因素的家事審判輔助人設置、民族傳統制度資源進入家事案件的調解、少數民族證人保證制度創新、尊重民族宗教習俗等方面進行了有益的探索。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30gram8BMH2_cNUgEhl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