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黨內監督的戰略性制度安排,巡察監督是基層黨內監督的「前哨」、發現問題的「尖兵」、從嚴治黨的「利劍」。
過去一年,市委巡察機構突出政治巡察定位,推動巡察工作深化發展,巡察工作的整體質效不斷增強,巡察利劍的作用得到進一步彰顯。
探索創新巡察工作機制
去年,出台《市委巡察機構聯繫指導區(縣、市)巡察工作機制(試行)》《關於進一步加強市委巡察機構幹部隊伍規範化建設的實施意見》等系列制度機制,這是我市根據上級有關規定,結合寧波實際,探索建立「辦組地」一體融合巡察工作機制,促進巡察機構幹部隊伍可持續發展,以規範化標準化提升巡察工作整體質量的重要舉措。
根據中央、省委巡視工作五年規劃,修訂十四屆市委巡察工作規劃。積極探索「上下聯動+鎮村一體」巡察模式,市縣兩級巡察組組團推進對村(社區)巡察工作。組織開展市委第三輪、第四輪常規巡察,對29個重點鄉鎮(街道)黨組織開展巡察。其間,區(縣、市)黨委派出巡察組,對下轄村(社區)同步開展巡察。
市委對村(社區)巡察與市縣巡察同規劃、同部署、同推進,「一盤棋」統籌對村(社區)巡察實現全覆蓋。市委巡察組既當「戰鬥員」深化對重點鎮(街道)巡察,又當「指導員」同步指導區(縣、市)委巡察組對村(社區)巡察;區(縣、市)委巡察組既當「偵察員」深入一線查清查透村情村況,又當「信息員」為市委巡察組提供相關問題情況。
去年,市委巡察覆蓋黨組織47個,發現問題1612個,移交問題線索135件。各區(縣、市)開展巡察28輪,覆蓋黨組織1290個,發現問題13723個,移交問題線索236件。
探索推進巡審聯動
根據審計報告顯示,某鎮政府存在「向不符合條件的企業發放財政補助資金226.42萬元」問題,市委巡察組進駐後緊盯問題不放,進一步深入了解發現,其在專項補助資金審核、發放、監管過程中執行政策規定不嚴,涉及各類補助資金302.17萬元,進而查找人員責任和制度漏洞。這是我市探索推進巡審聯動工作的一個縮影。
我市積極探索巡審貫通監督新途徑,制定2023年度巡審聯動工作實施方案,從年度項目、運用方式、問題整改、工作保障四個方面,對巡審同步聯動工作進行統籌規範,更好發揮巡察監督「政治體檢」優勢和審計監督「經濟體檢」優勢,釋放「1+1﹥2」的監督疊加倍增效應。完成聯動項目13個,發現問題355個、移送問題線索33件,確保巡審監督協同高效、同頻共振。
強化巡視巡察整改和成果運用
我市遵循「地毯式」整改要求,推進巡察整改抓嚴抓長,不斷完善「全周期」管理,嚴格執行《關於加強市委巡察整改和成果運用全周期管理實施辦法》,努力形成巡察整改閉環,壓實監督責任,推動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
市紀委監委協同有關部門一體推進歷次中央和省委巡視、審計、生態環保督察等領域重點問題整改「回頭看」,推動真改實改、深改徹改。紮實推進省委重大巡視問題清單整改落實,專門召開評價細則業務培訓會,下發整改銷號工作提示單,督促市直單位和相關區(縣、市)壓實整改主體責任,創建省委重大巡視問題清單典型案例13個、省總清單典型案例3個。北侖區紀委監委針對省委巡視問題清單中指出的「警示教育缺乏實效」問題,及時修訂完善「一案五必須」工作制度,形成典型案例剖析材料,做好類案分析報告,制發紀律檢查建議書,把警示教育融入加強黨員領導幹部監督全過程各方面,融入日常監督、廉政談話、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做到早提醒、早警示、早糾正。
圍繞巡察移送問題線索質量和處置質效問題,研究出台若干規定,推動巡察問題線索發現和處置「雙提升」。高質量推動十四屆市委前三輪巡察、涉水生態問題專項巡察、鄉村振興領域專項巡審監督整改,市縣兩級完成問題整改10508個,清退款項或挽回經濟損失7030餘萬元,談話提醒、批評教育等1113人,黨紀政務處分105人。(記者吳向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