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起,蘭州市新啟用22處電子警察!

2022-02-22     蘭州晨報

原標題:3月10日起,蘭州市新啟用22處電子警察!

蘭州晨報

2月21日,記者從蘭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獲悉,為進一步提升科技管控能力,規範道路行車秩序,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決定 自2022年3月10日零時起,啟用全市新增的22處非現場執法系統(電子警察),並對抓拍的交通違法行為依法予以處罰。

22處非現場執法系統抓拍點位

抓拍的交通違法行為

1、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違法代碼:1625,處罰結果:記6分、處罰200元)

2、機動車違反禁令標誌指示的(違法代碼:1344,處罰結果:記3分、處罰200元)

3、機動車逆向行駛的(違法代碼:1301,處罰結果:記3分、處罰200元)

4、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的(違法代碼:1357,處罰結果:記3分、處罰200元)

5、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違法代碼:1208,處罰結果:記2分、處罰200元)

6、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違法代碼:1345,處罰結果:記3分、處罰200元)

7、機動車違法停車 (違法代碼:1039,處罰結果:處罰100元)

8、機動車不在機動車道內行駛的(違法代碼:1018,處罰結果:處罰200元)

9、機動車違反規定使用專用車道的(違法代碼:1019,處罰結果:處罰200元)

10、掉頭時妨礙正常行駛的車輛和行人通行的(違法代碼:1046,處罰結果:處罰200元)

11、駕駛時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的(違法代碼:1223,處罰結果:記2分、處罰200元)

12、駕駛人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違法代碼:6011,處罰結果:不扣分,處罰50元)

13、在禁止鳴喇叭的區域或者路段鳴喇叭(違法代碼:1048,處罰結果:不扣分,罰款50元)

14、不按規定使用燈光(違法代碼:1102,處罰結果:記分1分,罰款100元)

15、駕駛排放檢驗不合格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違法代碼:6063,處罰結果:不扣分,罰款200元)

文丨奔流新聞記者 張秀芸

編輯丨竇虹艷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2a4d4e45f47caeb02150dcbdc07bacf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