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天津市將於2019年12月1日起調整計程車基本運價,同時執行新的運價與燃料價格聯動機制。
目前,天津正積極探索運用「信用+科技」手段加強巡遊計程車監管,以頂燈亮星方式反映駕駛員服務水平,促進計程車提升服務品質。
1、適度提高起步價和車公里運價將1元燃油附加費併入起步價
排氣量1.6升及以下車型,起步價由3公里9元調整至11元,3公里以上部分由每公里1.7元調整至2.2元;
排氣量1.6升以上車型,起步價由2公里9元調整至3公里13元,3公里以上部分由每公里2元調整至2.5元。
2、優化低速等候費
各類車型運行時速低於每小時12公里時,由每5分鐘加收1公里運價調整為每3分鐘加收1公里運價。
3、優化空駛費
將現行單程載客超過10公里部分車公里運價加收50%,調整為10至15公里部分車公里運價加收30%、15至30公里部分車公里運價加收50%、超過30公里以上部分車公里運價加收70%。
4、增設夜間附加費
夜間23:00(含)至次日5:00(不含),起步價和車公里運價加收30%。此外,各類車型通過收費路橋的通行費,按照實際發生金額由乘客承擔;計價器顯示金額以元為單位,元以下四捨五入;純電動車型可以執行排氣量1.6升以上車型運價;運價不同的車輛在頂燈顏色上有區分標識。
天津計程車基本運價調整前後對比
排氣量為1.6升及以下車型
排氣量為1.6升以上車型
基本運價調整後,按照起步價、車公里運價和平均運距6.1公里計算,乘客白天平均每趟增加支出4元,夜間平均每趟增加支出10元。
完善運價與燃料價格聯動機制方面
以運價執行日的92號乙醇汽油最高零售價為基準,以3個月為1個計算周期,周期內最高零售價加權累計變動水平每提高或降低1元/升,燃油附加費相應提高或降低1元/運次。油價變動水平不足1元/升,燃油附加費不作調整。油價變動幅度由市交通運輸委測算,燃油附加費標準調整由市發展改革委、市交通運輸委負責對外公布實施,不再另行聽證。純電動車型計程車不適用上述聯動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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