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大於一切......
當家庭與工作發生矛盾時,你會作何選擇?多數人會毫不猶豫的選擇家庭。丟了工作可以再找,可家庭出了問題,或是因自身原因出事,可是要後悔與愧疚一輩子的。
多數公司通情達理,員工家裡出事會給予假期,忙完所有事情後,再到公司工作不遲。哪怕其他同事多加一些班,這也都能理解,只是部分公司不懂,永遠信奉利益至上。
事情發生在江蘇南通,王某因丈夫突發重病,在外地的醫院搶救,情況緊急之下,她以照顧丈夫為由,向公司請假。公司答應7天假期,但表示日後不再接受請假申請。
員工家裡有急事可以理解,丈夫突發疾病,在外地正搶救呢,當妻子的就不能照顧了?肯定能,也必須能。只是公司的回應,確實讓人有些寒心,只給7天,超過按照曠工處理。
在ICU裡面搶救,事情可就大了,不是一周的事情,可能是幾個月的事情。王某向公司申請延長假期,可得到的結果呢?不同意,而且還催促她儘快返崗,確實有些不近人情。
一邊是曾經許下海誓山盟的丈夫,一邊是如今維持生活的工作,如果讓大家選擇,肯定會選擇前者。王某選擇了照顧丈夫,7天假期滿了後並未返崗工作,畢竟這不是件小事。
員工無法及時返崗工作,可能其他人的任務會重一些,可公司卻選擇將其辭退,理由讓人哭笑不得:連續曠工超過5日。這是單方面的辭退,公司直接違法解除了雙方勞動合同。
如今王某的丈夫因病離世,而她也因為照顧丈夫,失去了維持生活的工作,結果就這樣了嗎?肯定不行,王某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公司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13萬餘元。
如今結果公布,法院認為公司行為違法,需要向王某支付賠償金。這件事本可以避免,通融一番即可,沒必要鬧得這麼僵,哪怕雙方共同商議也行,可公司為了利益,卻不願讓步。
事情公布後,引起網友熱議,大家對此看法不一,矛頭直指公司,說它不近人情不通情達理,說它不懂得人情世故。或許站在公司利益的角度上看,這麼做沒有錯嗎?但不道德啊。
「這種公司不幹也罷!太沒人性了」
「這公司老闆能處,看人家困難,想法給費用」
「大家都誤會這家公司了,人家是看員工丈夫生病,專門賠13萬給人家」
「公司: 我直接給她錢她不要 我只能通過這種方式 給她送咯 」
「要理解公司的一片苦心,變著法子幫你交醫療費用,感謝公司!」
13萬多是什麼概念?普通人兩三年的工資,拿到公司的賠償金後,王某的壓力肯定會小一些,哪怕靠著這筆錢,過渡到下一個公司也是可以的,這能怨誰呢?咎由自取罷了。
可能公司也沒有想到,王某會將自己告上法庭,會用法律手段維護權益吧。如果當時它能准假,還會損失這13萬多嗎?肯定不會,或許,它真的是在做善事,只是不好明說......
遇到講人情味的公司,是你的幸運,如果遇到不講人情味的,那就沒必要跟它多做周旋,直接拿起法律武器,大膽的維護個人權益即可,這便是:「你不仁,休怪我不義」。
大家怎麼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