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東營區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的劉某某等14人盜竊原油案在東營區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
經審查,被告人劉某某夥同他人先後購買報廢油罐車輛、聯繫收購原油點,租賃盜油院落,結夥採用破壞性手段打孔盜油。東營區人民法院認定本院指控的犯罪事實,以盜竊罪,危險駕駛罪,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分別判處被告人十七年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罰金,繼續追繳或責令各被告人退賠被害單位損失。
來源:東營區檢察
本報法律顧問:山東匯研律師事務所 王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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