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發現妻子不忠,在手機內裝竊聽軟體,情夫讓人難以置信

2022-07-31   史家霸唱

原標題:丈夫發現妻子不忠,在手機內裝竊聽軟體,情夫讓人難以置信

在離婚訴訟中,一方外遇,都會讓另一方情緒非常激動,這可以理解,因為婚姻里背叛是原則性問題。處理這類問題人經常因為情緒陷入誤區,那就是既然對方犯了錯,我要取證,採取什麼手段屬於自由。

其實根據法律規定,非法取得的證據是不可以作為有效證據的,面對伴侶的不忠,亂取證可能會涉及侵犯他人隱私權,或者索性無效白費功夫,2015年《法律講堂》就介紹過一個真實案例,丈夫在妻子手機內裝竊聽軟體發現妻子不忠,情夫讓他難以置信,十分憤怒,結果夫妻連打了兩場官司。

夫妻官司還把另一方捲入其中,引出一樁刑事案件,如此曲折,前因後果究竟是怎樣的呢?

(本案人名均為化名)

李德和王燕這對夫妻,在外人看來十分般配。李德風度翩翩,是某上市公司的高管,事業有成;王燕是一家外貿公司的職員,她長得漂亮,追求者多,婚前,兩人因為一場在酒店的聚會偶然遇見,李德當即問王燕要聯繫方式,聊了幾天,他們都覺得對方就是自己要找的人。

於是,李德對王燕展開了追求,儘管工作非常忙,還是抽出時間陪王燕吃飯逛街看電影,溫柔體貼,王燕一方面覺得李德對自己好,另一方面認為李德的條件不錯,很快便答應了他求婚,就這樣兩人成為了夫妻,在眾人羨慕的眼神中舉行了婚禮。

但這對旁人看來郎才女貌的夫妻,婚後生活卻不盡如人意,原來李德處於事業上升期,整天忙著工作,冷落妻子,王燕比較清閒,每天下班回來面對冷清清的房子很不開心,想到婚前丈夫都會花時間陪自己玩,結了婚就變了樣,滿腹埋怨。

倍感寂寞的王燕開始經常和朋友去酒吧玩,偶然認識了年輕帥氣的男子阿傑。阿傑被王燕的美貌吸引了,明知她已婚,仍然圍著她轉悠,一來二去兩人便突破了底線走到一起。

王燕沒想過要離婚,因為李德的條件是阿傑怎麼也比不了的,無法從丈夫那裡得到的關心陪伴,她改從阿傑這裡索取,從那以後,王燕經常趁著丈夫出差幽會阿傑,或者向丈夫謊稱加班在外面與情人過夜,她十分小心,保密行蹤,自認為丈夫絕不會發現的。

這種情況一直持續到2013年年底,平靜終於還是被徹底打破。

某天王燕與阿傑去一個酒店開房,居然正巧撞見她的閨蜜盧麗麗,盧麗麗見王燕和其他男人摟在一起十分親密,驚訝極了,王燕略覺尷尬,趕緊將閨蜜拉到一邊,懇求她為自己守住秘密。

盧麗麗雖然不贊同王燕的做法,但考慮到友情,還是做了保證。王燕這才放心,她並不知道,當時酒店外有另一個人正默默看著她,還拍下了她和阿傑一起摟著去開房的照片。

這個人就是李德,王燕幽會完回家之後,正準備跟丈夫解釋加班,誰知李德沒和以往一樣追問,隨便說了兩句就自顧自出門上班,王燕頓時不安起來,懷疑丈夫知道了什麼,她的預感成了真,沒幾天,她就收到法院發來的離婚起訴狀副本,李德要跟她離婚,原因是她出軌。

王燕覺得頭昏目眩,趕緊找阿傑商量這事,阿傑想了想告訴王燕說,反正咱們一直都做得隱蔽,他沒有證據,起訴了也無濟於事。王燕略微心安,可她的幻想很快就被現實擊碎,在法庭上,李德不僅列出了她和阿傑所有的通話記錄和聊天內容,還出示了他們相擁進酒店開房的照片,證據十分齊全。

王燕是過錯方,法院把包括房子和車子在內的大部分財產都判給了李德,王燕搬出去與阿傑住到了一起,她這才開始後悔,想不通李德怎麼知道得那麼清楚。

她為防萬一,會定期刪除與阿傑的聊天通話記錄,為何李德仍然能列舉出證據呢?

她首先懷疑閨蜜盧麗麗,因為和朋友聚會時,她意外發現盧麗麗竟然在和李德來往。

王燕憤怒質問,其他好姐妹解釋說,李德確實來追盧麗麗了,但那是你們離婚後的事,之前他們絕沒有往來;盧麗麗也保證,自己從未泄過密,不是她將王燕出軌阿傑的情況告訴李德的,她沒那麼下作,為了自己把王燕賣掉。

王燕還是相信盧麗麗的為人的,於是她轉而想到了另一個人,阿傑。王燕離婚,和阿傑同居沒多久,兩人就吵翻了,阿傑直接搬走,王燕因此懷疑阿傑是前夫李德放出來的倒鉤,故意讓她外遇,從而離婚,於是她直接找阿傑問:是不是你把我們的聊天通話記錄發給李德的?

阿傑莫名其妙,不承認,見他這樣王燕直接報警,警方調查後發現王燕的隱私果真遭到偷窺和泄露,但排除了阿傑作案的嫌疑,隱私泄露竟因為王燕的手機,她的手機有一些可疑程序運行,經破解發現是一款手機竊聽軟體。

這種軟體一般會先偽裝成系統軟體被裝進手機,然後竊取信息發到竊取者指定的網絡上,別說聊天通話,就是精確的地理位置,對方也都瞭若指掌,難怪李德能掌握王燕外遇的證據。

王燕冷汗直冒,她想起來,這個手機是結婚不到一年,李德出差回來送她的。

隨後王燕以隱私權遭到侵害為由,將李德告到法庭,李德承認了自己在妻子手機內裝竊聽軟體,但他表示最初只是想了解妻子的喜好才如此,沒想到,竟發現她找了個處處不如自己的情夫;他難以置信極其憤怒,才藉此收集證據起訴離婚。

這種行為當然侵犯了王燕的合法權益,法律規定自然人享有隱私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刺探、侵擾、泄露、公開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隱私權。

李德和王燕雖然曾是夫妻,但也是兩個獨立的個體,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權利人明確同意外,李德不能拍攝、窺視、竊聽、公開妻子的私密活動,李德侵犯王燕隱私權,對其名譽造成了一定損害,因此法院最終判其賠償王燕35000元。

這事還沒完,盧麗麗得知李德居然用這種方式監控王燕一舉一動,感到害怕,立馬和李德提分手,李德這才後悔:感情需要信任,不該用非法的手段獲取他人隱私。

此外,警方還抓住了售賣竊聽軟體的老闆黃某,黃某提供此類軟體,獲利約9.5萬元,其行為已經觸犯《刑法》規定,構成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程序、工具罪,犯本罪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黃某另有犯罪,數罪併罰,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4年6個月,處罰金5萬元。

(《回顧 丈夫發現妻子不忠,在手機內裝竊聽軟體,情夫讓人難以置信》一文圖片均來自網絡,配合敘事。尊重原創,請勿抄襲、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