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一官員玩忽職守,給國家造成經濟損失4.27億...

2023-08-16     口袋山西

原標題:山西一官員玩忽職守,給國家造成經濟損失4.27億...

為持續整治不擔當不作為作風頑疾,進一步引導推動全省各級黨組織和黨員幹部敢於擔當、善於作為,8月11日,山西省紀委監委將近年來省紀委監委查處的5起不擔當不作為典型問題進行了通報。其中,山西省運城市人防辦主任王新征玩忽職守給國家造成經濟損失4.27億餘元位列其中。

據通報,山西省運城市人民防空辦公室原黨組書記、主任王新征在推進人防工程建設工作中違規用權、玩忽職守。

2011年至2018年,王新征在擔任運城市人防辦主任期間,嚴重不負責任,不正確履行職責,致使101個工程項目的易地建設費不能依法徵收,給國家造成經濟損失4.27億餘元。在落實《山西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設條例》有關規定中,違規降低15個建設項目人防工程防護等級。此外,王新征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0年2月,王新征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據山西省紀委監委此前通報:

王新征,男,漢族,1958年4月生,山西臨猗縣人,本科學歷,1975年1月參加工作,1977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98年6月,任絳縣縣委常委、組織部長;2005年1月,任平陸縣委副書記;2006年6月,待安排;2006年12月,任運城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黨委委員、副主任、調研員;2008年4月,任運城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黨委副書記、主任;2009年11月,任運城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黨組副書記、副主任;2011年5月,任運城市人民防空辦公室黨組書記、主任;2018年6月退休。

經查,王新征理想信念喪失,紀法底線失守,長期違規使用公車、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車輛;收受禮金,違規發放補助,違規從事營利性活動;違規降低人防工程防護等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人防工程審批、幹部選拔任用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在人防工程易地建設費徵收過程中不認真履行職責,給國家造成重大經濟損失。

王新征嚴重違反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犯受賄罪、玩忽職守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給予王新征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山西省紀委監委8月11日的通報指出,此次通報的5起不擔當不作為問題,嚴重影響了黨和政府威信,損害了群眾切身利益,暴露出一些黨員領導幹部雖然身處重要崗位、肩負重要職責,但對黨和人民的事業不負責任、敷衍塞責、消極懈怠。這些問題表面是責任問題,本質是作風問題,核心是政治問題。

究其根源,主要在於:

政治自覺缺失,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打折扣、搞變通,擁護「兩個確立」、踐行「兩個維護」停留在喊口號、空表態,沒有轉化為實際行動;

宗旨意識淡薄,權力觀異化、政績觀扭曲、事業觀偏差,只想當官不想幹事,只想攬權不想擔責,只想出彩不想出力;

進取精神喪失,失去了有所作為、大有作為的幹勁和衝勁,產生消極心態,不願較真碰硬,迴避矛盾、掩飾問題,慵懶散慢浮,冷橫硬推脫;

管黨治黨責任懸空,所在黨組織落實全面從嚴治黨政治責任不到位,黨建引領作用發揮不充分,對黨員幹部的教育管理監督不夠。

通報要求,全省廣大黨員幹部要深刻汲取典型案例教訓,深入對照檢視自查,舉一反三、引以為戒,切實提高政治站位,改進工作作風,勇於擔當作為,做到知責於心、擔責於身、履責於行。

各級黨組織要堅決扛牢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結合正在開展的主題教育,教育引導廣大黨員幹部在以學鑄魂、以學增智、以學正風、以學促乾上下功夫、見實效,切實增強對黨忠誠、為黨盡職的政治擔當,「一把手」和班子成員要以身作則、以上率下,擔當盡責、奮發有為。

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切實履行監督責任,聚焦黨中央及省委重大決策部署貫徹落實情況加強監督檢查,堅決糾治陽奉陰違不擔當、玩忽職守不作為、懶政怠政慢作為、任性用權亂作為等問題,著力發現並推動整改一批突出問題,查處一批典型案例,形成強大攻勢。同時,精準把握嚴管厚愛、容糾並舉等原則,切實保護幹部擔當作為、幹事創業積極性。

作者|法治日報全媒記者 馬超 《法制與新聞》見習記者 王澤宇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207832632a020da0658597b13de4880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