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在賀蘭縣公共法律服務中心和援助律師的傾情相助下,一名患有精神疾病的弱女子如願脫離了十餘年的不幸婚姻,解決了後顧之憂,重新燃起了生活的希望!
(網絡圖)
原來,現年39歲的王某於2004年經熟人介紹嫁給郭某,並於2006年生育一名男孩。婚後兩人因性格不合,感情一般。
孩子出生後,郭某就很少回家,對家庭不管不顧,王某無奈攜子回娘家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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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孩子上幼兒園,一家人搬回賀蘭縣居住。期間,郭某將兩人婚後所購的賀蘭某小區住房出租,時間長達五年,王某要求收回無果,就只能在外租住房屋。但是郭某每月僅給妻兒200元生活費,一旦超支就責罵王某。
2011年房租到期,王某無處居住,便與父母和孩子投奔遠在江蘇的弟弟,之後郭某對妻兒再無過問,也中斷了對孩子撫養費的支付。因感情問題和家庭瑣事長期積壓,導致王某精神恍惚,繼而抑鬱。
2017年王某感染肺炎,在江蘇昏迷十天,一度病危,王某父親聯繫郭某,郭某才前去醫院探望過一次。之後王某病情加重,轉入常州一家精神病院醫治,因醫療費用過高,王某在當地無醫保,無奈回寧就醫。2019年3月,經鑑定,王某被判定為精神殘疾二級,其父擔任法定監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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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父親是一位退休工人,母親身患疾病。王某父母不僅每月要支付王某不菲的醫療費,還得撫養外孫成長上學,巨大的壓力讓這個普通的家庭喘不過氣......
近日,王某在父親帶領下,來到賀蘭縣公共法律服務中心,申請法律援助。
經審核相關材料,賀蘭縣公共法律服務中心指派具有豐富婚姻家庭案件辦理經驗的律師承辦此案,調取並固定相關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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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經賀蘭縣人民法院主持調解,雙方達成一致協議:二人自願離婚,婚生子由郭某撫養,郭某支付王某生活補助費13萬元。經過多方的不懈努力,王某後續生活和治療有了一定保障,孩子的撫養問題得到了解決,父母經濟壓力也相對減小。
因為獲得了及時有效的法律援助
這個家庭的生活重現希望!
為賀蘭縣公共法律服務中心點贊!
(來源:新消息報)
編輯:小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