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咳嗽的臨床表現與分型
急性呼吸道感染所伴隨的咳嗽約持續數日,在炎症控制後多可消失;而由慢性支氣管炎、變異型哮喘、鼻後滴漏綜合徵、胃食管反流、吸煙等引起的慢性咳嗽,常可持續3周以上。
咳嗽的分型包括:感冒伴隨的咳嗽;百日咳;支氣管病變伴隨的咳嗽;肺結核伴隨的咳嗽;肺炎伴隨的咳嗽。
(二)藥物治療
1.非處方藥
(1)以刺激性乾咳或陣咳症狀為主者,宜選苯丙哌林或噴托維林。
(2)劇咳者宜首選苯丙哌林;次選右美沙芬;咳嗽較弱者選用噴托維林。
(3)日間咳嗽宜選用苯丙哌林;夜間咳嗽宜選用右美沙芬。
(4)感冒所伴隨的咳嗽常選用右美沙芬復方製劑,可選服酚麻美敏、美酚偽麻、雙酚偽麻、美息偽麻、偽麻美沙芬等製劑。
2.處方藥
(1)對頻繁、劇烈無痰乾咳及刺激性咳嗽者,可考慮應用可待因,因其能直接抑制延腦的咳嗽中樞,鎮咳作用強大而迅速,尤其適用於胸膜炎伴胸痛的咳嗽患者。
(2)對呼吸道有大量痰液並阻塞呼吸道,引起氣急、窒息者,可及時應用羧甲司坦或氨溴索。
(3)應用鎮咳藥的同時,宜注意控制感染,對合併氣管炎、支氣管炎、肺炎和支氣管哮喘者,宜同時服用抗菌藥物,消除炎症;或採取對抗過敏原的治療措施。
(三)用藥與健康提示
1.對乾性咳嗽可單用鎮咳藥;對痰液較多的咳嗽不宜單純使用鎮咳藥,應與祛痰劑合用。
2.對痰液特別多的濕性咳嗽,應慎重給藥,以免痰液排出受阻而滯留於呼吸道內加重感染。
3.對持續1周以上的咳嗽,並伴有發熱、皮疹、哮喘及肺氣腫症狀的持續性咳嗽,應及時就診。鎮咳藥連續口服1周,症狀未緩解或消失應向醫師諮詢。
4.對支氣管哮喘伴隨的咳嗽,宜應用平喘藥的同時,輔以止咳藥和祛痰藥。
5.禁止將抗感冒與鎮咳用的非處方藥用於≤2歲嬰幼兒,對3歲以下的幼兒儘量不用。
6.注意藥物的不良反應。如右美沙芬可引起嗜睡,對駕車、高空作業或操作機器者宜謹慎,對妊娠期婦女、嚴重高血壓者、有精神病史者禁用。苯丙哌林對口腔黏膜有麻醉作用會產生麻木感覺,須整片吞服,不可嚼碎。噴托維林對青光眼、肺部瘀血咳嗽患者、心功能不全者、妊娠及哺乳期婦女均應慎用;5歲以下兒童不宜應用。可待因對過敏者、多痰者、嬰幼兒、未成熟新生兒禁用;分娩期婦女及哺乳期婦女慎用。
7.患者除用藥外還應注意休息,注意保暖,戒除飲酒,忌吸煙,忌食有刺激性或辛辣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