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一男子分手後無力養兒,前妻變更撫養權遭拒:我不能後繼無人

2022-06-28   峽谷爆笑團

原標題:山東一男子分手後無力養兒,前妻變更撫養權遭拒:我不能後繼無人

父母分手後,受傷害最大的往往是未成年子女。不過,愛子情深,也是每一個做父母的樸素感情。

但愛是一種奉獻,而不是占有,在撫養權爭議上,應該選擇更有利於子女健康成長的環境,絕不能只站在自己的角度看待問題。如果抱有這種心態,爭到孩子又如何呢。

分手後無力養兒

周剛生活在山東巨野縣一個十分普通的鄉村,和很多同齡人一樣,成人後外出打過工,下過地,做過小買賣。但造化弄人,周剛折騰多年,並沒有掙到什麼錢。但好就好在,在生活的跌跌撞撞之間,他還是結婚成家了。

女子王曉芳也是當地人,溫柔賢淑,厚德載物,是典型的山東姑娘。但婚姻生活並不是郎才女貌就能白頭偕老,還需要柴米油鹽醬醋茶以及相互溝通交流,更重要的是無論何時何地,夫妻間的感情要經得起考驗。

我是京子光,以案說法普及法律知識,歡迎閱讀。

可是自從王曉芳生下兒子周小龍之後,這個家庭發生了微妙的變化,由於周剛的身體每況愈下,根本無法再打工或者尋找其他渠道賺錢。束手無措之下,在孩子斷奶之後,王曉芳便踏上了外出打工之路,這一去就是好幾年。

沒有溝通交流,又分隔兩地,夫妻間的牽絆只是兒子,感情自然逐漸淡化。2017年,王曉芳提出了分手要求,後來訴諸法院,經過調解發現兩人確實感情已經破裂,法院依法判決兩人離了婚。

由於當時周剛對兒子周小龍根本不願放手,加上孩子已經年滿兩周歲,王曉芳常年在外漂泊,從有利於孩子健康成長的角度,周小龍被判決給周剛自行撫養,待孩子獨立生活後,隨父隨母由其自由選擇。

然而天有不測風雲,分手後的周剛身體更加差池,以前還能勉強支撐,但後期竟然臥床不起。經過檢查診斷,周剛原來患上了嚴重的尿毒症。得知這個消息後的周剛無異于晴空霹靂,父母親屬當然不願意放棄對他的治療。

可是這種病不是三瓜兩棗就能解決的,為了治病,周剛家不僅花光了所有老本,還欠下了不少錢,但結果依然無法痊癒,周剛還喪失了勞動能力。這樣的結果使周剛原本就不富裕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生活十分困難。

大人倒好說,粗茶淡飯總相宜,慢病慢治心靈寬。但孩子卻正在長身體、求知識的年齡階段,以周剛目前的狀況,根本是無力撫養周小龍的。為了保證兒子能夠健康成長,2022年初,王曉芳返回巨野向法院提出了變更撫養權之訴。

我不能後繼無人

按照一般人的想法,現在自己已經無力撫養孩子,肯定希望孩子能有個更好的環境生活。可是當傳票送到周剛跟前時,倔強的周剛怎麼也無法理解前妻的做法,反而認為是前妻趁人之危,要搶走兒子。

周剛表示,和王曉芳分手之後,雖然現在的生活的確不如從前,但還是想盡其所能地繼續撫養孩子上學與生活,況且自己就這一個獨生子,撫養權沒了,以後真是後繼無人了。

周剛還稱,孩子這幾年一直隨自己生活,形成了穩定的生活和學習環境,生活困難並非變更兒子撫養權的主要因素,更應該考慮到孩子生活學習的連續性和穩定性,因此現階段並不適合將兒子的撫養權變更給王曉芳。

因為有這種認知,也使這起原本簡單的撫養權糾紛變得複雜起來。分手後未成年子女的撫養權並不是一成不變的,如果一方覺得另一方無法繼續撫養孩子,是可以要求變更撫養權的。

按照法律規定,撫養權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也可以訴訟解決。但孩子畢竟不是物體,而是具有血脈、思想及感情的人。如果利用訴訟方式的話,則很可能對年幼的孩子再次造成心靈傷害,即便是八周歲以上的孩子,也始終難以決斷。

一面是周剛的現實狀況,另一面是難以割捨的親情,這起糾紛究竟該怎樣處理才最為恰當呢?

結局讓人暖心

最高院相關司法解釋規定,對子女的撫養問題,應當依法從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角度出發,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妥善解決。

但在司法實踐中來看,家長經濟條件發生重大變化、收入情況發生重大改變、經常變更居住地、長期存在不良嗜好、工作方式發生重大改變等情況,都可以認定為「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

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本案這種情況應當是家長經濟條件發生重大變化,屬於變更撫養權的法定因素。本案中周剛這種情況是應當依法變更孩子撫養權的,但有時候判決並不是一勞永逸的方式,在撫養權變更上要考慮到多種因素。

通過對本案認真分析,法官還是決定利用調解手段進行處理。因為從周剛的態度可以看出,兒子周小龍現在是他唯一的希望,雖然按照有利於孩子健康成長的原則,如今將撫養權變更給王曉芳更為妥當,周小龍和周剛的血脈卻是割不斷的,加上王曉芳已經多年沒跟孩子共同生活,也需要一段適應期。

在多次動之以情、曉之以理的勸說下,考慮到孩子確實長期跟隨自己會耽擱學習指點,周剛開始有所鬆動,但還是堅決不願變更撫養權,僅同意共同撫養。法官將周剛的意見轉達了王曉芳,一開始王曉芳並不願意接受,認為現在已經符合判決變更撫養權的條件,要求法院進行判決。

為切實解決雙方的矛盾,法官再次給王曉芳做工作,指出王曉芳的訴求固然合理,但周剛的辯解也並非全無道理,拋開後繼無人這種觀念來講,孩子的健康成長環境,除了必要的物質和金錢之外,還有和家庭成員的感情以及磨合,還有對周圍環境的適應都十分重要,這些也是變更撫養權時應當考慮的因素。

最終,從孩子的角度考慮,王曉芳不再堅持變更撫養權,同意與周剛共同撫養兒子周小龍。2022年6月,在承辦法官的主持下,雙方達成周小龍由雙方共同撫養,學習期間跟隨王曉芳生活,放假期間尊重孩子意願可隨父或隨母生活,生活費和指點支出雙方各負擔一半的撫養協議。

從這裡可以看出,周剛和王曉芳都退讓了一步,讓這件實在難以決斷的撫養權變更糾紛妥善化解,給了孩子一個完整的感情寄託和生活環境,其實這樣也是最有利於孩子健康成長的。

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夫妻或許走不到終點,但如果有了孩子,這是無論如何無法割捨的,可在大多數情況下,夫妻間為爭奪孩子都會鬧得你死我活,像周剛這種想法的也不在少數。

本案能得到如此暖心的結局,也是法官巧妙運用法律知識的結果。同時也可憐天下父母心,無論是在何種狀況下,孩子始終被父母放在第一位,愛孩子確實值得稱道,但如果確實無法承擔撫養孩子的重任,其實放手也是一種快樂。(本文主要目的是以案說法,普及法律知識,人物均為化名,請勿對號入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