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水市泰立新型牆材有限公司1·23機械傷害事故查明,致1死

2024-05-04     中國基建報

原標題:麗水市泰立新型牆材有限公司1·23機械傷害事故查明,致1死

5月4日,本報從麗水市蓮都區政府獲悉,麗水市泰立新型牆材有限公司1·23機械傷害事故已於近日查明。據悉,2024年1月23日,麗水市泰立新型牆材有限公司生產車間上攪泥缸傳送帶,發生一起機械傷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

經調查分析認定,該事故是一起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調查顯示,事故發生單位為麗水市泰立新型牆材有限公司,單位住所:浙江省麗水市蓮都區碧湖鎮南山園園中路131號;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31102MA2E0L2H2R;法定代表人:金某某。

經查明,2024年1月23日1時許,清潔工楊某某前往制坯車間上班。2時50分許,制坯車間的切條機發生故障無法工作。中控室的機械設備控制人員梅某某通知維修工李某某維修,李某某要求梅某某切斷電源,制坯車間的切坯台、切條機、抓坯的機器人、上攪泥缸傳送帶停止工作。經檢查發現氣管調壓閥被冰凍,通過更換調壓閥進行維修。經過十五分鐘左右,維修完成,李某某通知梅某某重新開啟電源試機,傳送帶恢復運行。

在開機2-3分鐘後,李某某聽到制坯車間中有異響,隨即李某某便對本車間各點位巡查,查看情況。2024年1月23日3時10分許,李某某看到楊某某背對著他呈半站立狀在上攪泥缸傳送帶下的基坑裡,頭和扒撬都卡在托棍和輸送帶之間。3時30分許,120急救車到達,將楊某某接往蓮都區人民醫院救治。

經現場實地勘察和調查,楊某某安全生產意識淡薄,沒有意識到靠近機器皮帶輸送部件進行清掃作業,易被捲入機器受到傷害的風險;違反清潔工工作規定,且未查明傳送帶停止原因的情況下,在制坯車間進行生產作業時間,進入上攪泥缸傳送帶下部的基坑進行清掃作業,傳送帶重新啟動將其捲入是導致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

事故的間接原因包括3個層面:麗水市泰立新型牆材有限公司履行安全管理主體責任不到位;麗水市泰立新型牆材有限公司主要負責人金某某,履行安全生產法定主要負責人管理職責不到位;麗水市泰立新型牆材有限公司安管員董某某,履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職責不到位。

調查組認為,麗水市泰立新型牆材有限公司,對事故的發生負有責任。建議給予行政處罰。

麗水市泰立新型牆材有限公司主要負責人金某某,對事故發生負有責任,建議給予行政處罰。

安管員董某某,未認真履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職責,責令麗水市泰立新型牆材有限公司依據本企業有關規章制度對其進行相應處理。(文|中國基建報 張杭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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