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隊伍管執法,連島遊客投訴率下降75%

2020-04-21   揚眼

4月21日,連雲港市連雲區政府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該區推行街道綜合行政執法改革的相關情況。

據介紹,2019年4月,連雲區在連島街道率先成立綜合行政執法局,開展綜合行政執法改革試點。一年來,連島綜合行政執法局累計清理占道經營、游商游販、露天燒烤等影響市容秩序行為800餘次,拆除違建16處2560平方,清理亂張貼小廣告及亂塗亂畫1200餘處,處理假冒偽劣、欺客宰客等旅遊投訴60件,遊客投訴率下降75%,處置率及滿意率均實現100%,整個街道的市容市貌、市場秩序得到了明顯改善。

新聞發布會現場。

疫情逐步緩解,五一長假即將到來,作為連雲港市旅遊熱點區域,連雲區可能迎來旅遊高峰。「針對這個情況,我們做了一系列準備,完善了專項工作預案,提前做好相印的應急物資準備,建立執法局-景區-各村居社區-衛生防疫部門的聯動機制,通過將巡查機制與網格化管理相結合,及時發現問題、解決問題。」連雲區連島街道主任李慧說。

綜合行政執法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轉變政府職能、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一項重要的基礎性工作。連雲區委編辦主任蘇平介紹,連雲區正以相對集中執法職能、推動執法重心下移、健全執法機制為主要內容,在全區各街道加快建立資源整合、職責清晰、權責一致、快捷高效的綜合行政執法體制,切實增強該區基層綜合治理能力和水平。

目前,連雲區已經在全區8個街道全部成立了綜合行政執法局,當前一段時期,主要圍繞城市管理、衛生監督、勞動監察等三個領域下沉行政執法事項,採取委託方式、派駐方式下沉相關行政執法權由街道集中行使,首批下沉行政執法事項160項。

為進一步明確執法權責,加強執法監督,正確行使職權,做到權責一致。街道綜合行政執法局以相關區行政主管部門名義行使相對集中行政執法權,街道對其具有管理權。同時,連雲區建立了文明執法監督規範,強化辦案流程管理,落實執法責任制度、評議考核制度、行政執法公示制「三項制度」等,健全責任追究機制。

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 張凌飛 通訊員 閆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