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對2017年大連開發區一小區內發生的「毒狗」案件終審宣判: 馬某因投放危險物質罪被判三緩四,賠償各狗主人3.1萬餘元。
小區內九條狗遭毒殺 監控拍下可疑身影
2017年9月21日,對於大連開發區一居民小區的業主李先生等人而言是一個「永遠難忘的日子」。這一天,他們飼養多年,如同「家庭成員」的小寵物狗離奇被毒死。
據小區居民們稱, 被毒殺的小狗一共有九條。包括雪納瑞、比熊、泰迪、博美等多種犬種。「這些小傢伙都是陪伴我們多年的寵物狗,突然被毒死,我們心裡都接受不了!」一位狗主人稱。
事發後狗主人們報了警。警方調查發現,當天下午6點30分左右, 一名70多歲的老年男子從16樓家中出來,手持含有有毒物質的牛肉粒、火腿腸片等乘坐電梯。在電梯內,這名老人將上述有毒物質向電梯四周投放。電梯運行到四樓空中花園樓層時,此人下電梯,並將手中的牛肉粒、火腿腸在空中花園各處投放。晚上7點左右,這名老人乘電梯回家時,已將手中的有毒物質投放完畢。
小區監控顯示:這名老人乘坐電梯時明顯「有心事」。當有人進入電梯時,他就將手背在身後,其右手還戴著一副透明手套,手裡抓著一把東西。
居民提出巨額索賠 投毒者被判三緩四
警方很快鎖定了這名涉嫌投毒的老人馬某,很快將這名1946年出生的馬某控制。經查,馬某就住在事發小區內,他自稱對該小區部分居民飼養寵物狗不滿,伺機報復。於是在小區空中花園內投毒。案發當日,該小區內有九條寵物狗因食用有毒物質被毒死。警方曾委託大連金普新區價格認證中心對被毒死的寵物狗進行價格鑑定,但因為無法提供寵物狗血統證書,故無法作出價格認定。公安機關通過有飼養、販賣寵物狗經驗的證人, 最終證明案涉被毒死的寵物狗的市場價值合計1.5萬餘元。
開發區檢察機關指控:馬某涉嫌投放危險物質罪,向開發區法院提起公訴。李先生等寵物狗主人也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其中, 一名狗主人索賠寵物狗死亡損失2萬元,精神損害賠償50萬元和後續治療費用20萬元。其餘寵物狗主人也分別貼出了2萬元到50萬元不等的巨額索賠。而馬某則同意按照警方確認的,寵物狗最高價格的二倍3.11萬元賠償各寵物狗主人。
2019年11月19日,開發區法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 認為馬某投放有毒害性物質,造成九隻寵物狗死亡,其行為危害了公共安全,侵犯了他人的財產權利,已構成投放危險物質罪。馬某當庭自願認罪,予以從輕處罰。賠償了被害人的經濟損失,酌情予以從輕處罰。根據馬某的認罪悔罪態度,對其適用緩刑無再犯罪危險,可以適用緩刑。因價格認定機關無法認定案涉寵物狗的價值,偵查機關通過有飼養、販賣寵物狗的證人確定的價格符合法律規定及常理,對於超出寵物狗主人訴訟請求的部分,無據認定,不予支持。 法院一審判處馬某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馬某賠償各寵物狗主人合計3.11萬元。
一審宣判後,部分寵物狗主人不服上訴。一位寵物狗主人稱,自己的兩條狗被毒死,是自己花1.3萬元買的,要求馬某賠償。近日, 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類似案件多次發生 「人狗矛盾」如何解?
記者在採訪中了解到,大連已經多次發生投毒毒殺寵物狗的案件。2019年5月,大連高新園區小平島一小區內,多隻寵物狗被人投毒致死。警方很快查明投毒者是小區保潔員彭某。
彭某到案後聲稱,自己覺得小區業主飼養的寵物狗隨地便溺,造成小區衛生不幹凈,自己壓力很大。於是用自家以前剩下的毒鼠藥浸泡豬肉,隨後扔到小區綠化帶毒殺寵物犬。彭某同樣因涉嫌投放危險物品罪被檢察機關依法公訴。法院在審理後認為,彭某為泄私憤故意在小區綠化帶投放有毒物質,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危險後果已構成投放危險物質罪。其在草坪中投放綠色熟肉,足以對不特定多數人的生命財產安全構成侵犯。法院審理後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彭某犯投放危險物質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毒狗案」頻發的背後,是城市小區內「人狗矛盾」的日漸突出。有網友表示:「投毒罪是嚴重罪行,要嚴懲!不能輕放!」也有網友認為:「投毒是不對的,但是狗主人們真的都管好狗狗了嗎,狗狗的便溺清理了嗎?有沒有栓狗繩?看見孩子有沒有主動避讓?如果不能文明養犬,類似的事情還會持續發生!」
文字:大連新聞傳媒集團記者 劉萬恆
圖片:受訪者提供
編輯:徐健 校對:郭洋 編審:於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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