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根據相關報道稱廣州市市場監督局對演員景甜違反廣告法進行了處罰,處罰金額高達722.12萬元。
那這件事情到底是怎樣的,根據報道了解到從2021年年底市場監管總局廣告檢測就發現了,
景甜為廣州無限暢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代言的相關產品就違反了廣告代言法。按照相關的程序收集到的證據最終發給了廣州市市場監督局。
然而廣州市市場監督局立即集中力量對這件事情開始進行調查,經查明,廣州無限暢健康科技有限公司選用景甜為其生產經營的「果蔬類」食品作廣告代言,相關「果蔬類」食品為普通食品,該公司無有效證據證實其具有「阻止油脂和糖分吸收」功效。屬於嚴重誇大功效。
然而景甜在應知法律法規規定普通食品依法不得進行治療、保健等功效宣傳,仍以自身名義和形象在廣告中宣稱代言商品具有「阻止油脂和糖分吸收」功效,其行為已嚴重違反廣告法有關規定。景甜上述廣告代言違法所得共計257.9萬元,又根據法律信息沒收其非法所得464.22萬元,共722.12萬元。
景甜在公布處罰結果的一小時內公開發布道歉信
稱:自己在簽訂合同過程中沒有做到審查,對消費者造成了負面影響。
有說明自己會第一時間內繳納罰款,並杜絕此類事件的再次發生。
網友稱:有錯就認,及時改正,請團隊和本人好好反思一下,以後慎言慎行。
也代表了廣大網友的心聲,從景甜對此事的重視態度來看,本人也真正的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知錯就該就是好孩子,我們都可以原諒。
你是怎麼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