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歲女兒懷孕了
方剛
諮詢:
我女兒12歲,跟一個30多歲的男人發生關係,很多次,後來懷孕了。我發現了,立即報警。但是這個過程中孩子還一直維護那個男人。
孩子被男人矇騙被侵犯是肯定的,因為她和那個男人的關係不對等,只是不知道騙的過程中有沒有威脅。
現在,孩子已經出現了創傷後應激障礙反應。
方剛回覆:
分析:
1. 女孩子一直在維護那個男人,說明是有感情的。所以,她的創傷後應激障礙不一定是男人帶來的,也可能是父母報警造成的,父母報警顯然沒有尊重女兒的意願。
2. 理解女孩父母的心情和報警的做法。畢竟,與未滿14歲的女性發生性關係,在中國屬於強姦罪。討論權力關係,以及是否被騙,現在都沒有意義。現在的重點是療愈女孩子的心靈創傷。
建議:
1. 父母要反思,自己平時是否對女兒足夠關愛。許多過早發生性行為的女孩子,是從父母那裡得不到愛,而渴望從與其他年長男性的關係中獲得被呵護、關愛的感受。父母應該更多關愛自己的孩子。
2. 父母要反思,是否除了報警抓走男人之外,對女兒還有訓斥?是否給了女兒足夠的支持?
3. 父母要意識到,自己對女兒的現狀負有責任,這是性教育缺失的後果。
4. 父母現在應該放低姿態,千萬不要再責怪、訓斥女兒,而是全力幫助她從創傷中走出來。
5. 女兒對男人有感情,這份感情需要得到尊重。不尊重女兒的感情和經歷只能讓孩子感覺更受傷和不被理解、接納。需要提醒女兒的是,男人作為經驗信息比女兒多很多的人,在性這件事上並不足夠負責,如果真的愛對方,就應該為對方考慮,考慮對方的身體和可能承受的壓力,今後的發展等,男人讓你懷孕這件事,並沒有對你的安危負責,你一定要好好考慮他對你到底有多少愛。
6. 妥善、安全地處理好女性懷孕的問題,比如到正規大醫院做終止懷孕的手術。
7. 未來讓女兒接受全面的性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