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小說,小說中主人公說了一句話:我在20歲時就已經死了,只是不知道何時才能把我埋進土裡。這句話乍一聽很平靜,到話里的意思卻如大海一樣波濤洶湧。
究竟是什麼樣的經歷,才能讓一個人失了靈魂,過著行屍走肉的生活?
我不禁共鳴的是,我們生活在這人世間,如此的經歷太多了。時常聽到周圍的某個朋友說起類似的話語。比如,我的心,在我結婚後第二年就死了;我的人,在我和老婆離婚時就死了。
這樣的經歷,沒有經歷過的人會覺得矯情。可經歷過的人,早就麻木的習以為常。看透了生死離別,人生還剩下些什麼?只要活著,就脫離不了生活的酸甜苦辣咸。有人可以忘掉過去,有人卻終日沉浸在精神內耗里掙脫不出來。或許,這就是世間百態吧。
我之所以要寫下來,也許是跟自己的經歷有關係。但我沒有像小說里的主人公那樣行屍走肉般活著,我一直很努力的活著。
我覺得活著就要有活著的貪婪,因為這世界在你眼中至多存在一百年。百年之後,變成黑白那一刻,你就會知道多活一秒都是不可能的奢望。失去的,別留戀;傷心的,別內卷。既不念過往,也不畏將來。把心中的那一抹悲涼藏好,即使有時候不小心被發現了,惦念片刻就好,犯不著憂傷餘生,黯然銷魂。
只要活著,就要努力的生活,這是人的宿命。不要把心死放大,更不要把自己裝進死亡的口袋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