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漫漫「討薪路」 7位農民工終於拿回9萬血汗錢

2019-12-19     平安浠水

「快過年了,希望今年能拿回錢。」農民工老吳低著頭氣憤的說到,「9萬塊錢欠了三年,讓我們年年都過不好年。」近日,浠水縣公安局接到一起惡意拖欠工人工資案,為了讓外地農民工能儘快拿回被拖欠的工資,浠水警方開展了緊鑼密鼓的調查,僅用三天時間,就讓老吳和7位工友終於拿回拖欠了三年的9萬塊錢。

工友們送上錦旗感謝浠水警方

包工頭王某是武漢一建築工程公司的工地負責人,2017年9月,該公司從一集團有限公司轉包過來浠水縣某集團公司廠房的基建工程項目,並派遣王某擔任這個項目的勞務負責人。王某和工人老吳是老鄉,拿下了項目,王某首先想到這個做木工的老鄉,並立即找到老吳。

口頭協商後的第二天,老吳就帶著12位工人一起進場幹活,一直干到2017年12月底,工程結束。按照之前兩人的協商約定,所有工人的工資款折算下來一共是47萬元。可是王某所屬的建築工程公司向老吳支付了30萬元後,剩下的17萬元遲遲沒有動靜。

老吳和其他12位老鄉常年奔跑在全國各地的工地,都是靠著手藝賺些辛苦錢養活一家人,欠下7位工友的17萬元一天不到帳,老吳心裡始終是七上八下,忐忑不安。為此,老吳多次找到老鄉王某,希望他能按時結清拖欠的工資款,可是王某每次都找理由找藉口,一拖再拖。

這兩年,老吳一直沒接到什麼大項目,跟著他一起做工的工友們手頭開始有些緊張,2019年春節前夕,看著這筆拖欠的工資款還是沒有眉目,無奈之下,2019年1月7日,老吳和幾位工友來到了浠水縣勞動保障監察局進行投訴,希望能拿到這筆薪資過年。在勞動保障監察局的多次調解下,直到2月份,王某僅支付了8萬元,剩下的9萬元依舊是拖欠狀態。

在多次協商調解後,2019年6月4日,浠水縣勞動保障監察局向王謀下達了《勞動保障監察限期改正指令書》,責令項目勞務負責人王某限期支付被拖欠的農民工工資9萬元。可是到期後,這位「固執」的包工頭既不支付工資,也不接受任何調解,甚至拒接勞動保障監察局的電話玩起了「消失」。

12月16日,浠水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將此案移交至浠水縣公安局。由於欠薪案件涉及人數多,金額大,社會影響極壞,浠水警方迅速成立專班進行調查。僅用三天時間,12月18號,這位躲債外逃的包工頭王某主動到浠水縣公安局接受傳喚,並承諾這筆錢馬上支付。

工友們拿回討了三年的薪水

12月19日一早,老吳帶著7名工友從湖北漢川市趕到浠水縣公安局,辦案民警們將拖欠的工資9萬元,分文不少的交到老吳手中。三年討薪路漫漫,激動的老吳緊緊握著民警的手,喜笑顏開:「沒想到這筆錢能討回來,感謝浠水警方幫我要到錢,讓我們這些外地農民工放心回家過大年!」


浠水警方提醒:

拒不支付一名勞動者三個月以上的勞動報酬,數額在五千元到兩萬元以上的,或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數額累計在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經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就構成犯罪,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數額較大的,經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的,一般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如果滿足前面的條件,同時造成嚴重後果的,判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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