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首個在國外行刑的中國人魏巍,死前給父母留下1個字

2022-07-09     半世煙塵

原標題:2022年首個在國外行刑的中國人魏巍,死前給父母留下1個字

2003年6月20日早上,日本福岡市警方接到了一通報案,報案人是名老人,他今天一如往常早早到了兒子家,打算送孫子、孫女上學,結果卻發現家裡沒人,兒子的車也不在,老人認為兒子不可能在沒提前告知他的情況下帶著一家人出去,之前也沒聽兒子一家說起過要出去的事情,所以老人認為兒子一家四口很可能遭遇了不測。

而到這天的傍晚,福岡市警方又接到了一通報案,碼頭工人在海面發現了屍體。警方前往現場後打撈上了四具屍體,並且死者的身上都綁有啞鈴,經早上的報案老人確認,正是他兒子松本真二郎一家。

(註:文章禁止轉載、抄襲)

雖然兇手刻意將兇案偽裝成是黑社會做的,但顯然對日本的黑社會還了解得不夠,警方經過偵查後,鎖定犯罪嫌疑人王亮,不過王亮在犯案後很快就離開了日本,同時,警方認為該起案子的犯罪嫌疑人不止王亮一人,他還有同夥。

但既然已查出了其中一名嫌疑人,日本警方遂通過國際刑警組織向中國公安請求協助破案,後經中國警方偵查,使用假名在遼陽市打工的王亮落入了法網。到這時候,王亮才知即使他們離開了日本,最終都難逃法律的制裁,內心十分恐懼,主動交代了他夥同楊寧、魏巍搶劫松本真二郎一家的犯罪事實。

2003年5月,留學生王亮被日本的學院開除,心情極其鬱悶,雖然王某並不是很想念下去,但一想到父母為了供他留學拿出了許多錢,對他寄予厚望,結果自己灰頭土臉的回去,肯定會被親戚們笑話,心裡也覺得對不起父母。

留學生楊寧與王亮有著一樣的心情,他到日本留學後實際並沒有專注於學業,與一幫狐朋狗友吃喝玩樂,對未來感到迷惘,得知王亮要回國後,楊寧表示自己也不想讀了,但想大幹一筆才回去,為此,楊寧和王亮又找了魏巍。

實際上,魏巍的家庭條件是不差的,學習成績優異,不過魏巍留學日本,對日語並不是很熟悉,與周圍的日本人交流較差,也就與楊寧、王亮一塊吃喝玩樂,最終走上了不法之路。

他們決定實施搶劫後,將目光投到了松本真二郎一家的身上,松本真二郎忙於工作,經常晚歸,與妻子生育有一兒一女,兒子才11歲,女兒年僅8歲。王亮等人認為松本真二郎開奔馳車,又是獨門獨戶,是有錢人,而且比較容易作案。

6月19日深夜,三人偷偷潛入了松本真二郎家,先後勒死了兩個孩子,又對女主人實施了不法侵害,甚至為了能問出藏錢的位置而做出割肉的行為,最終將女主人殺害。20日凌晨,松本真二郎返回家,也未能倖免。

本案中,王亮和楊寧的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搶劫罪、盜竊罪,兩人是在中國受審,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犯故意殺人罪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犯搶劫罪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第二百六十四條:犯盜竊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被告人楊寧被依法判處死刑,王亮因具有自首情節、重大立功表現,依法減輕處罰,被判處了無期徒刑。根據刑法第六十八條規定:犯罪分子有揭發他人犯罪行為,查證屬實的,或者提供重要線索,從而得以偵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現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2003年,魏巍因此再次犯罪,在日本被捕,在日本受審,據魏巍交代,他在福岡滅門案中,作案目的並不是為了獲得金錢,而是為了朋友之間的「義氣」。2005年,魏巍因犯搶劫殺人罪、遺棄屍體罪被日本法院判處了死刑,魏巍提起了上訴。

福岡高等法院審理後支持了死刑的判決,2010年,魏巍再次提起上訴,他並不想被判處死刑,他還給父母留下了1個字——悔!但縱使魏巍後悔,時間無法重來,該起悲劇無法挽回,2011年,日本最高法院以「(魏巍)負責執行犯罪行為的重要部分」為由,駁回了魏巍上訴。

不過日本雖然保留了死刑,但從判處死刑到執行死刑,會經歷一段較長的時間,被判處死刑的罪犯用盡所有上訴機會後還得由法務大臣簽署執行令。

所以魏巍直到2019年12月,由日本法務大臣簽署死刑執行令後在福岡拘留所被執行了死刑,他也是首個在日本執行死刑的中國人,被執行死刑時已40歲。

另外,造成12人死亡及5510人以上受傷的東京地鐵沙林毒氣事件的兇手麻原彰晃於2004年被一審法院判處死刑,儘管麻原彰晃被日本最高法院定讞不得上訴,但麻原彰晃也是到2018年才被執行了死刑,同樣歷經了14年。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0c412f0f97f7aab5eb92d89ea3079a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