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立了新中國之後,蘇聯企圖摻和我國的內戰,期間想我國提出修建長波電台,甚至還提出了與我軍一起組建一支強大的「聯合海軍」這樣的想法,但是我國在經過再三考慮之後,覺得如果按照蘇聯所說的話,恐怕不利於我國之後的發展,於是謝絕了蘇聯的「好意」。1969年3月,在黑龍江省珍寶島地區,中蘇兩國發生了嚴重的邊境武裝衝突事件,這也就是人們常說的珍寶島事件。在此次事件中,蘇聯和中國各執一詞,隨後,中蘇兩國關係破裂。此時,美國找到了機會,向中國拋出橄欖枝,想要和我國建立戰略合作關係。為了表現自己是誠心合作的,美國出售了一系列軍事武器給我國。後來,雙方還進行了武器裝備方面的交易。在和美方建交的這段世界裡,我國從美國那裡得到了不少先進的武器裝備,我國的軍事力量因此有了一定程度的提升。由於科技和經濟發展水平不足,使得我國一直很想擁有足夠多的戰鬥機。
在中美關係最好的那段時期,兩方在軍事上的合作達到了一個歷史上的新高度,在這期間,中國被美國的F16戰機深深震撼到了。當時的美國心裡門兒清,把自己國家最先進的F16戰機提供給中國有可能會對自己產生威脅,畢竟,中蘇兩國一旦恢復以前的關係,那麼美國就將面臨沉重的打擊。所以在賣給中國之前,美國對F16進行了改造,新的發動機被他們換成了老版的發動機,這樣F16的對地打擊能力被有效地限制了。即使中國翻臉不認人,美國也不會受到嚴重威脅。因此,就算美國把改版後的戰機吹得天花亂墜,但是最終,中國還是沒有從他們手中購買,這又是為什麼呢?其實,這也是中方的無奈之舉。
經濟發展對於國家來說一直是至關重要的,畢竟沒有錢,就沒資格談發展,對於購買F16戰鬥機這件事,我們應該用長遠的、發展的眼光去看,軍事實力直接影響了一個國家的影響力和實力,而軍費無疑是國家支出中最多的一項,想要軍隊可以長期發展、壯大,大量的資金就不得不說是非常重要的了。首先,對軍人而言,保證他們的基本生活是必須的。其次,軍事必須要訓練,而訓練時武器的消耗、磨損又是一大筆錢。最後,設備維修、保養,武器的更新疊代都需要大量的金錢。所以對於還處於國民經濟發展初期的我國來說,一次性拿出那麼一大筆錢購買戰鬥機,是非常不合算、不符合發展規律的一件事。
放棄F-16戰鬥機並不是偶然,這樣做只是在順應歷史發展,從理念上來看,中國並不依賴別的國家生存,中國每每從別國引進高科技設備,都會附加上技術引進條款,而不是得到了設備就認為萬事大吉了,我國傾向於本國研究發明高新設備,而不是認為只要能從別的國家得到就好,只有自主研發,才能證明我國的學習能力與實力。儘管沒有把F-16運用到中國的空軍部隊,但我們並不是一無所獲,在和美國同行的交流中,我國航空技術人員還是獲取到了不少相關知識,那些學習成果,也可以被運用到我國對於其他高新技術和武器裝備的研發中,促進研製成功。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中國從上個世紀80年代末就開始研發殲10戰鬥機,它是一種單座單發第四代戰鬥機,機型不大,是一種中型戰鬥機,但是功能多,速度快,是超音速、全天候空中優勢戰鬥機,在中國空軍部隊作為主力戰機來使用,成效卓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