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S不愧是網友親封的「告命夫人」!
她又起訴汪小菲了,這是大S第17次把汪小菲告上法庭,而這一次起訴的理由,也毫不意外,還是為了錢。
據台娛圈內人爆料,大S這次起訴汪小菲,是想要酒店的股份,理由也十分好笑。
大S覺得自己在婚姻存續期間給酒店當過代言人,所以汪小菲應該給她股份。
只能說大S的勇氣是真的很讓人佩服啊,就像汪小菲的律師說的那樣,什麼都能找到理由來告。
張蘭的畫掛在她房子裡,她就認為是她的了,所以汪小菲把畫搬走後她就告汪小菲損毀債權,妄想把張蘭的畫搶到手還讓汪小菲給賠款。
自己給酒店做了幾回宣傳,又覺得酒店該有她的股份,這可真的是雁過拔毛啊。
也不知道到底是大S自己太蠢,還是她的律師太貪,怎麼不管有理無理都能告呢?有些明擺著就不可能贏的理由,為什麼非要提告?
到底是大S想錢想瘋了,所以才抓住一切機會提告,還是大S的律師覺得她的訴訟費太好賺,所以攛掇她什麼都告?
張蘭的話那件事兒,就算是沒長牙的小孩都沒她那麼能胡攪蠻纏的,大S竟然能理直氣壯的提告,還讓S媽放話說她委屈,就說這份臉皮誰能比得過?
還有現在S酒店的事情,如果大S在婚姻存續期間,在給酒店站台之前跟汪小菲提出想要酒店的份額,以汪小菲的性格大機率是會給的。
可現在兩人離婚都幾年了,兩人也撕破臉了,大S竟然還想拿酒店的股份,居然還是以自己當過代言人這樣的理由,簡直是讓人大開眼界。
如果明星代言一下就能拿到公司股份,那娛樂圈的明星豈不是要把那些上市公司都瓜分乾淨了?而且每個明星都得是幾十家公司的股東了吧?
大S自己早年也不是沒當過代言人,她代言的那些產品公司都給她股份了嗎?
雖說她的確給汪小菲的酒店站台,也的確給酒店帶來了客源,但在婚前存續期間,夫妻間互幫互助不是應該的嗎?
而且酒店的收入她不是也一樣享用了嗎?她現在住的豪宅,她買的那幾千雙鞋子,她家的天價電費,不都是汪小菲給買單的嗎?
她連再婚的戒指都想讓汪小菲買單,拿著汪小菲的信用卡買了那麼多奢侈品,這些錢里難道沒有酒店的盈利收入嗎?
更別說她連給光頭買的紋身機都走的酒店的帳,那時候她可還是汪小菲的妻子呢!只想索取不想付出,明知道自己沒理卻還胡攪蠻纏,大S是真的一點臉面都不要了嗎?
給酒店做個宣傳就要股份,老公借個錢要打欠條,那她花了那麼多夫妻共同財產,要不是也給汪小菲打個欠條呢?
還有她給光頭買紋身機卻走酒店公帳報銷的事情,根據汪小菲的律師表示,大S沒有在酒店任職,卻以家用名義讓酒店給報銷,嚴格意義來說,她這可以算欺詐了,汪小菲應該告她才對的。
只能說汪小菲還是太厚道了,被人騎在頭上打都能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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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錢小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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