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程車返程高速通行費該誰出?蘇州運管處:無明確規定 司乘雙方自行協商

2020-01-15     江蘇政風熱線

 張家港的朱女士從吳中區郭巷打車回家。這一路,除了打表產生的車費外,還有高速路通行費。快到家時,司機提出,返程的通行費也需要乘客承擔。朱女士掏了這筆錢,可心裡有些不情願:我又沒坐他的車返回,為什麼這錢也要我來出?

  1月12日下午,朱女士在吳中區郭巷辦完事後,在網約車平台叫了一輛計程車返回張家港。上車以後,司機問她,需不需要走高速路。當時已是下午4點,想著早些到家,朱女士接受了司機的提議。這一路上,由於朱女士自己選擇路線的緣故,車在高速路上多走了一段,最終產生了43元高速通行費。快到家時,司機提出,除了打表產生的車費和已繳納的通行費,朱女士需要另外加43元,用以支付回程通行費。

  「決定走高速路時,司機確實提到過要我承擔來回通行費。當時已經上車了,也沒有料到途中會多繞路,所以沒表示反對。」朱女士最終付了這筆錢,不過,朱女士心裡並不認同這筆費用應當由乘客來承擔。

  朱女士心裡不禁疑惑:計程車司機收取回程高速路通行費,這有依據嗎?為此,記者諮詢了蘇州市城市客運交通管理處。相關工作人員表示,計價器顯示的費用,並不包含過路過橋費用。乘客搭乘計程車前往目的地產生的過路過橋費用,應當由乘客承擔。但駕駛員返回途中產生的過路過橋費用該由誰承擔,我市對此沒有明確的規定,需要司乘雙方自行協商。

  這名工作人員解釋道:蘇州市區的計程車不能跨區域營運,駕駛員長途送客後,通常空車原路返回。所以,要求乘客支付返程過路過橋費用是合理的。但最終由誰承擔、承擔多少,這需要雙方在行程開始前或行駛過程中協商一致。如果在協商過程中,駕駛員存在違規行為,乘客可以向運管部門投訴。

來源:姑蘇晚報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0PsRqG8BUQOea5Ow4SE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