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嫁給我兒子就是我們家的人,掙的錢也是」「呵,離婚吧」

2020-01-11     天亮了


01

跟大家探討一個問題:女人結婚後,到底是誰?

有句俗語說,「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女人一旦結婚了就是婆家的人,而不是娘家的人。女人要是在婚後還敢孝順父母就是拿著婆家的錢去倒貼娘家,女人在結婚後掙的所有錢都是婆家的。大家仔細想一想這合理嗎?這樣的觀點到底把女人當成了什麼?

女人是一個具有獨立人格的人,即便是結婚了她也是她自己,既不屬於婆家也不屬於娘家。

女人當然也可以在合理的範圍內孝順自己的父母,這是每個為人子女都應該做的事。婆家對你「要不要回娘家」,「什麼時候回娘家」,「孝順父母拿多少錢」可以說都無權干涉。尤其是對於一個事業上獨立自主的女性,更無權干涉,你的老公可以過問你,但是婆家無權插手太多。

還有一種非常落後觀點這樣認為:「因為女人結婚的時候要了婆家的彩禮,讓婆家買了房子,還讓婆婆帶孩子甚至花了老公的錢,就得聽婆家的,婆家讓她去哪裡過年就去哪裡,婆家讓她往東絕不能往西。既然是嫁過來就是婆家的人。」

我倒是問一問,這是把女人當成了什麼,是商品嗎?

既然說女人是婆家的人,那麼拆遷的時候分「補償款」的時候別拿她當外人啊。有多少人家還是這樣,女人有用的時候可以占便宜說她是自家人,但是一旦涉及到相關利益,就會翻臉不認人來一句「你不是我們家的人」,是不是很可笑。

還有彩禮,彩禮這個怎麼說,你要看錢花在誰身上,如果錢是花在小兩口身上,不是給女方父母的,那麼就不是變相的買賣婚姻,何來花錢買來的這一說,你有什麼權利干涉一個已婚女人應有的自由權呢?

女人即便結婚了,她是兒媳,是女兒,是妻子,是母親,但同時她也是自己。

現在越來越多的婚姻是這樣,結婚是男女雙方各出一個人,不存在嫁娶的觀念。父母為了孩子組成新生家庭,會各自出一筆家庭啟動資金。男方給的是彩禮,女方給的是嫁妝,這些錢都會被用到小兩口身上。至於房子,父母能幫的幫,幫不了的只能夫妻倆自己掙,同時不管男方女方都得贍養各自的父母,另一半只能是幫。

我更贊同結婚後小兩口過好自己的日子,雙方父母過好各自的日子,同時男女雙方贍養各自的父母,但同時又有著幫,兩個人齊心齊力把一個家給經營好,把你們的孩子給教育好,這才是最重要的。而不是過度的綁架女人,讓她跟娘家脫離關係。女人即便結了婚,贍養自己的父母也是應該的,何來倒貼娘家一說。

當然,我所說的情況,「扶弟魔」除外。

02

「你嫁給我兒子就是我們家的人,掙的錢也是」「呵,離婚吧」

之所以寫這篇文是一個讀者的投稿,她說發現,在婚姻里女人一味的忍讓和讓步,只會讓另一方欺人太甚。你一直讓步,但是男方只會得寸進尺,你會發現自己受盡了委屈,這個時候就該覺醒了。

謝琳是農村出來的大學生,她的父母當初為了供養她上大學可以說是嘔心瀝血。謝琳現在都記得,原本她打算不上了,但是父母對她說「不管如何,砸鍋賣鐵都會供她讀書,一定要有出息」。

別看謝琳是農村的,然她父母的思想都很開明,也明事理,對待三個孩子不偏不倚。謝琳的哥哥學習不好,然後上完高中就出去打工了;謝琳的妹妹也沒有考上大學,後來出去打工也是很早嫁人了。在謝琳上大學的時候,當她沒學費的時候,她哥哥妹妹還拿錢出來給她讀書,這些恩謝琳都記得,她還暗下決心:等自己能掙錢之後,一定會把錢都還給哥哥妹妹。

雖然很為之艱難,但是謝琳還是半工半讀,再加上父母跟哥哥妹妹的幫忙,把大學給讀完了。大學畢業後,謝琳找到了一個不錯的工作,收入也不低,這個時候她終於可以好好報答父母了。她父母非常體諒她,還說:「你自己也剛工作,給我們錢幹嘛,我們有錢花,你過得好就行。」

父母讓謝琳很感動,他們家雖然很窮,但是她有這個世界上最為優質的父母,

謝琳工作了兩年,還是把當初哥哥跟妹妹給她的錢還了,雖然也不過幾千塊錢,但是對於謝琳而言,「親兄弟姐妹之間,也得明算帳」,你上學哪有讓兄弟姐妹出錢的道理,誰掙錢都不容易。

25歲那年,謝琳認識了秦帆,秦帆家是城市裡的,條件會相對比他們家好一些。原本秦帆的母親是看不上謝琳的,但是一聽說謝琳不要彩禮,工資還那麼高,她就勉為其難的同意了。結婚後,謝琳才發現她婆婆的三觀大有問題,她婆婆認為,既然結婚了就是婆家的人,就不能再管娘家的事。

​謝琳很孝順,她會想著給父母買點衣服,父母過生日的時候她要是回不去也會給他們發個紅包,但是這些事被婆婆知道後都會大鬧一場。婆婆甚至大罵她:「不知道我兒子掙錢不容易啊,你憑什麼拿我們家的錢去孝順你的父母。」

「這錢是我掙得,我拿的是我的錢。」

「你掙的就是我兒子的,你們倆是夫妻,你是拿著你們的夫妻共同財產去孝順你的父母,還有理了。」

「呵呵,還知道夫妻共同財產,我有支配權,而且給自己父母買衣服,過生日發個紅包,這些都在合理的範圍內,你管不著。」

因為這些事,謝琳沒少跟婆婆吵。她婆婆這個人非常霸道,只想著占謝琳的便宜,希望謝琳都把錢花在她身上,但是有沒有想過憑什麼呢?你要是真的想讓人孝順你,最該找的是你兒子,而不是你的兒媳婦。

結婚之後,謝琳的父母從來沒有來過他們家,原因是她婆婆總板著臉,一副看不起人的樣子。謝琳希望她母親多來住住,母親說:「當初要是知道他們家人是這樣,我絕對不會同意你嫁過去,這是什麼霸道的人家,你在那個家肯定是受盡了委屈。」

謝琳的丈夫秦帆是個媽寶,他母親說什麼就是什麼,秦帆向來是聽自己母親的。秦帆常說「我媽就那樣,你讓著她點」,謝琳讓了,但是婆婆得寸進尺,秦帆也跟著得寸進尺。

謝琳父親生病的時候,她就是因為婆婆的阻攔沒有及時帶父親去醫院而導致耽誤了治療,她父親去世了。這件事一直縈繞在謝琳的心頭,她每每想起來都悔恨得睡不著覺。

從那之後,謝琳就學會了反抗,她絕不會任由婆婆擺布。

當婆婆再跟她說:「你嫁給我兒子就是我們家的人,掙的錢也是。」

謝琳忍無可忍說了「離婚」。其實謝琳為什麼最後會離婚?是因為秦帆從來都沒有向著謝琳說過一句公道話,一味的讓謝琳忍讓,她真的無語了。離婚後,謝琳終於獲得了自由,她掙的錢想孝順誰就孝順誰。

秦帆的工資本就沒有她高,離婚後好幾次經濟危機都來找謝琳,她都給拒絕了。

「我不會再給你媽一分錢,你要是真養不起兒子,給我,我來養。」

03

秦帆一直想跟謝琳復婚,但是她都沒有答應,對於她而言,如果婆婆的態度依然如此強硬霸道,那她也不會委曲求全。復婚,有什麼好復的?一段婚姻里沒有尊重,你自己都不能做主,這樣的婚姻還有必要堅守嗎?

女人在很多時候一定不能太過軟弱了,當你受盡了委屈,甚至不能保護你想愛的人,就應該好好考慮下自己的婚姻還值不值得繼續?

劉墉在《你不可不知的人性》中說過這樣一句話:

「許多女孩子,條件好極了,卻嫁了個人渣丈夫,或者是吃了無恥老豆的虧,就是因為她的家教。她的家教不是不好,而是太好了。於是,她成為了最慎重的投資人,手裡攥著錢、抬著頭,等了又等,於是最後當了抄手的替死鬼。」

女人該覺醒的時候要覺醒,不公正待遇里你自己要拎得清,老公拎不清你得拎得清。

每個人在自己的婚姻里都有一定範圍內的獨立自主的權利,倘若你幹什麼都讓人綁架和干涉,那麼這婚還結來幹什麼。

「你跟我兒子結了婚就是我們家的人,掙得錢也是」,有這種思想觀念的婆婆該改改了,兒媳要孝順父母是應該的,自己的父母當然要孝順,只要這個孝順是合理的,你都無權干涉。不要總是拎不清摻和小兩口的事,摻和太多,往往是丟了好兒媳。別光對別人講責任,想想你自己,將心比心,這事放你身上你也不願意。

一個家庭里,最重要的就是尊重,而不是蠻橫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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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YIBAO;情感原創作者,寫這個世界溫暖的感情事。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0Ku-lW8BxtCz63RLcDyk.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