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在新中國成立以來的70年里,村落變遷形成了「國家推動的社會變革——行政統攝的集中統一——基層群眾的相對自主——地方政府主導的多元共建」的基本軌跡,村落變遷場域存在著中央政府、地方政府、村莊社會等三個主體、三種力量,並由此生髮國家宏觀政策建構的一般發展邏輯、地方政府選擇的區域邏輯,村莊因素決定的特色發展邏輯等三重邏輯。三個主體關係和三重邏輯互動決定著歷史文化村落的變遷,三個主體關係和三重邏輯互動格局的差異決定著歷史文化村落變遷方式及其結果的不同,進而呈現出村落變遷的階段性特徵。清漾村是一個以江南毛氏文化資源為特色和優勢的歷史文化名村,其70年的變遷實踐表明,多元共建和協同發展是歷史文化村落變遷的理想方式。需要建構合作共贏的村莊發展命運共同體,探索以村民為中心的村莊發展路徑。
村莊是構成農村社會的基本單元,進而成為農民生活和農村治理的基本單元。正是村莊的特殊地位使得許多學者將農村社會發展和治理研究聚焦於村莊,以村落為特定對象開展多維度、多層面的研究,形成了浩瀚的村落研究文獻。本文沿襲中國農村研究的傳統,運用個案研究方法,以浙江省江山市1清漾村為例,就新中國成立以來歷史文化村落的70年變遷軌跡與邏輯做些初步分析。
一、一個典型的歷史文化名村:清漾村
清漾村隸屬於浙江省江山市石門鎮。據《清漾毛氏族譜》記載,江南毛氏第八代先祖清漾公毛元瓊於梁武帝大同年間(公元535—544年)遷居於此,逐步繁衍並聚居為村,迄今已有近1500年歷史。千百年來,清漾毛氏後裔逐漸地走出清漾,形成了清漾毛氏的眾多支派。伴隨著歷史發展,清漾毛氏逐漸地成了江南毛氏家族中地位最尊、影響最大、支派最繁的盛門。中國南方90%以上的毛氏都源自清漾,清漾成了江南毛氏的發脈地。湖南韶山毛氏也認同清漾為祖居地。故有「江南毛氏發祥地」「毛澤東祖居地」之說。清漾毛氏家族隨社會發展和王朝更迭經歷了風風雨雨,在持續變遷與發展中逐漸沉澱和培育了具有「耕讀傳家」「貴而不富」等顯明特色的村落文化。人們習慣地稱之為「清漾毛氏文化」[1]。
據調查,清漾村依然由相對單一的毛姓村民聚居而成,全村現有300多戶1000多人絕大多數姓毛,是一個典型歷史文化村落。至今較好地保存的明清古民居群,總量達20多幢。始纂於北宋元豐六年,歷代續編而不絕,共計60多卷的《清漾毛氏族譜》得到了較完整的保護,並於2002年3月被列入首批《中國檔案文獻遺產名錄》,現收藏於國家檔案館。清漾毛氏後裔中名人賢士輩出,有據可查的尚書八位、進士83位,並有近代國學大師毛子水等當代名人名家。歷史上留下了大量清漾毛氏名人的文獻典章、詩文楹聯和逸聞故事,一些重要文獻被收錄於《永樂大典》《四庫全書》等文化典籍。到訪過清漾並留下詩文的雅士燦若星辰。各個時代清漾毛氏的家規、家訓、家誡和民俗、民風等形成了較為完整的家規和家訓體系,崇禎十五年(1642年)第四次續修完成的《清漾毛氏族譜》專門增補了《宗范志》,詳細記錄了清漾毛氏的約訓、約戒、約申、例條。這些歷史遺存從不同的側面呈現了清漾毛氏文化及其特色,表征著傳統文化名村的典型性。因其擁有豐富的歷史文化資源,保存較為完好並具有特殊歷史價值,清漾村於2006年被評為浙江省歷史文化名村,2019年被評為中國歷史文化名村。
二、清漾村70年變遷的基本軌跡
新中國成立以來,清漾村經歷了複雜的經濟社會變遷。回顧70年村落變遷史,大致可以分為四個重要階段:
(一)新中國成立初期國家推動的社會變革階段
新中國成立以前,清漾村與其他各地農村一樣實行保甲制度,由官府指派的鄉紳治理村莊。只是在清漾村更充分地體現了「科舉入儒加官晉爵、宗族鄉紳治理村落」的典型特色。科舉制不僅選拔了大量清漾毛氏官員,而且造就了清漾村的士紳階層、鄉村精英,在村莊治理和村莊發展中發揮了重要作用。新中國成立後,隨即開始了一個新舊制度轉換的社會變革時期。
首先,廢除舊的保甲制,建立鄉村人民民主政權。1950年5月,江山縣在廢除保甲制後設立八區、81鄉、347村。清漾村與靈崗村合併,設立一個行政村,稱「七村」,隸屬於石門鄉[2](p8)。
其次,開展土地改革,實行農民土地所有制。1950年,中央人民政府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改革法》,在全國廢除地主階級封建剝削的土地所有制,實行農民的土地所有制,藉以解放農村生產力,發展農業生產。江山縣響應政府號召於1951年進行土地改革。一方面,以占有土地面積為標準對各農戶評定階級成分。當初,清漾村有兩戶被評為地主、一戶被評為富農,其餘為貧僱農。另一方面,沒收地主和富農的土地,將全村的土地與山林按人口平均分配到農戶。廣大村民因此獲得了土地,徹底改變了農村的地權關係。
再次,推行農業合作化,建立農村集體經濟制度。土地改革後,國家並未停止制度變革的步伐。在國家號召下,清漾村1952年開始推行農業生產互助合作,建立了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初級社。村民在自願互利的原則下將私有土地、山林、耕畜等主要生產資料交由初級社統一經營,產品由初級社統一支配,村民按股分紅。同時,根據按勞分配原則取得勞動報酬。到1956年,初級社又迅即發展到了高級社,實現了農業生產集體化。合作化雖然存在著諸多不足,但在農田水利等農業基礎設施建設,幹部與社員同工同酬、同吃同勞動等方面,至今仍令清漾村的老人們念念不忘。
這一階段的村莊發展主要表現制度轉換與社會變革。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黨和國家抓住了土地問題這一根本,迅即開展土地改革,實現了農民「耕者有其田」的夢想,有效地調動了廣大農民的積極性。然而,國家推動的社會變革特別是農業集體化的急躁冒進帶來了一系列消極後果。片面強調了農村的統一性,忽略了地方和村莊差異,脫離了村莊發展的具體條件。在此背景下,清漾的毛氏文化未能轉變為村莊發展的資源優勢。
(二)人民公社時期行政統攝的集中統一階段
受「左」傾思想影響,黨和國家在農村社會主義改造完成後,先後發動了「大躍進」和人民公社運動,最終形成了「一大二公」「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制度。據調查,1958年9月,根據實行農村人民公社制的要求,江山市石門鄉改為石門公社[2](p8)。清漾村成立了清漾生產大隊,由八個生產小隊組成。在人民公社制下,清漾村的發展進入了行政統攝的集中統一階段。
首先,實行政社合一、高度集中的管理體制。清漾生產大隊設管理委員會,在石門公社管理委員會領導下,落實本大隊範圍內各生產小隊的生產工作和行政工作,幫助生產小隊安排好社員生活;督促生產小隊完成國家規定的糧食和其他農副產品的徵購、派購任務;管理全大隊的民政、民兵、治安、文教衛生等項工作;開展思想政治工作,貫徹執行中央的政策、法令。如此,形成了行政統攝、政社合一、高度集中、步調一致的管理體制。人民公社制度的積極意義是實現了有效的國家整合,為國家從農村汲取資源,推動工業化建設提供了制度保障。消極後果則是農村和農民犧牲太多,造成制度績效日益遞減。
其次,實行單一化、集體化的農村生產。在「以糧為綱」的國家政策號令下,清漾大隊的各生產小隊主要以種植水稻為主,發展極其少量的林業和油料等經濟作物,形成了單一性的產業結構。加之,農業生產的集體經營,造成了「大鍋飯」「平均主義」問題,挫傷了農民的生產積極性,生產效率極低。單一的產業結構和低效的生產經營方式,嚴重地限制了農業生產和農村經濟的發展,嚴重地影響了村民生活。
再次,開展群眾性政治運動。「以階級鬥爭為綱」,開展了一系列的群眾性政治運動。試圖通過群眾性政治運動實現思想和行動的統一,結果造成了階級鬥爭擴大化。「抓革命」非但沒有「促生產」,反而破壞了農村生產和生活,破壞了農村基層政治生態,破壞了村民之間的人際關係。特別是「文革」十年動亂,造成了嚴重的村落社會危機。
在這一階段,強調了國家力量的介入和上下步調一致,村莊發展形成了行政統攝的集中統一模式。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整體性得以維護和加強,但不同村莊發展的差異性、特色性得不到應有尊重和有效呈現,村民群眾的積極性受到極大傷害。在人民公社體制下,清漾毛氏文化資源不僅得不到開發,而且在「階級鬥爭為綱」的特殊背景下成了村莊發展的累贅。
(三)改革開放初期至2006年基層群眾的相對自主階段
20世紀80年代以來,全國各地的村莊發展幾乎無一例外地緣起於家庭承包經營制改革。據調查,清漾村於20世紀80年代初實行家庭承包經營,由此進入了村莊發展的嶄新階段。直到2006年浙江省委書記到清漾村視察,在大約25年的發展中,形成了基層群眾相對自主發展的階段。
1. 實行家庭承包經營制改革,解放農業生產。
源起於安徽小崗村的家庭承包經營制是中國農業領域的一場體制改革和制度創新[3](p1)。它「將土地等生產資料由集體承包給農戶,以農戶為單位進行生產經營和分配,其核心是將生產經營權下放給農戶,使農民成為生產經營主體,由此重構了農業生產的微觀組織,擴大了農民的生產經營自主權,充分調動了農民群眾的生產積極性」[4](p6)。這一中國農民的偉大創舉啟動了農村乃至中國改革的偉大歷史進程。
據調查,在實行家庭承包經營之前,清漾村農民曾偷偷地嘗試過分組包干,但未能從制度上做出根本性改變。20世紀80年代初,開始推行家庭承包經營改革,原來由生產小隊集體所有的土地和耕牛、水車、曬穀場等重要生產資料按人頭均分到戶,由農戶負責生產經營,極大地調動了農民的農業生產積極性。村民獲得了農業生產經營的自主權,在種植糧食的同時可以發展養殖業,家庭散養白羽烏骨雞、白鵝等地方特色畜禽,發展多種經營,很快地實現了糧食和農副產品的自給,部分家庭開始自吃有餘,獲得了生活上的溫飽。
2. 推行村民自治制度,重構村莊治理格局。
20世紀80年代初實行的村民自治是農村政治領域的一場體制改革和制度創新,導致了農村治理體制的重構,形成了「鄉政村治」新格局。「『鄉政村治』治理模式的核心是在堅持國家統一領導的同時,重視農民群眾的參與,體現了國家與社會的分權原則」[5](p32)。其實質是把原來由國家包攬的農村公共事務管理權力部分下放給農民群眾。鄧小平同志曾經明確指出:「把權力下放給基層和人民,在農村就是下放給農民,這就是最大的民主。」[6](p252)
據調查,1983年6月,江山縣實行政社分設,以原人民公社範圍建鄉鎮。石門人民公社改為石門鄉,清漾生產大隊改為清漾村[2](p9)。在村一級設村民委員會,由村民群眾民主選舉產生,代表村民群眾管理村莊公共事務,實現了村莊治理體制的根本性轉換。在縱向上,由原來的行政統攝轉向行政與自治的雙層結合。村委會取代生產小隊成了鄉村治理的基本單元,由生產小隊轉換而來的村民小組不再擁有村莊重要公共事務的決策管理權。在橫向上,由原來的一元壟斷轉向黨支委、村委會等二元主導,以及村民代表會議、經濟合作社、婦代會等多元協同,實現了村莊內部組織體系的重構。
實行村民自治以來,清漾村按期進行村級組織的換屆選舉,在鄉鎮政府指導下開展村務決策管理。然而,調查發現,村民自治的理想制度在實踐中並沒有充分地轉化為現實。因受多種因素影響,村民群眾在自主自由的民主選舉中遭遇了多種困難與挑戰,村幹部變換頻繁,造成村莊治理缺乏穩定性和可持續性。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民主協商更顯得發育滯後,群眾參與相對較少,村民自治各環節存在著發展的不平衡。
3. 鄉鎮企業崛起引發經濟社會變遷。
鄉鎮企業崛起主要是經濟社會領域的一場結構性變革和創新,其重大貢獻在於突破了傳統的城鄉二元經濟社會結構,在城市工業與農村農業之外農村工業這一新興結構性因素,成為當代中國經濟結構中的第三元,並進一步地帶動了農村小城鎮的發展。
鄉鎮企業崛起的影響在不同村莊有所不同,在清漾村突出地表現在村民獲得了新的農外就業機會。伴隨著鄉鎮企業的發展,相當部分清漾村民特別是中青年受利益驅動自主選擇到周邊的鄉鎮企業務工。務工經濟一時成為清漾村落經濟的重要構成部分,並由此促進了清漾村落社會的開放。
4. 農民流動導致村莊社會結構改變。
鄉鎮企業和市場經濟的發展,形成了極大的「拉力」,導致了農民大規模、多元性的流動。在不同經濟單位之間、不同產業部門之間、不同社區之間流動,以及在此基礎上發生的身份轉換,逐漸地分離為眾多個社會資源和社會機會占有不平等的社會階層[7]。根據調查,清漾村的村民在20世紀80年代主要因當地鄉鎮企業發展開始「離土不離鄉」的就地轉移,在周邊企業務工。90年代後,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農民進城務工經商政策的鬆動,部分村民自主選擇跨區域流動,外出到了衢州、杭州、溫州、廣州等省內外城市務工。少數村民開始外出經商辦廠,實現創業—經營型流動[8]。多元性的流動造成了清漾村民的階層分化,形成了極其複雜的村莊社會成員結構。
這一階段主要在放權性農村改革的推動下,清漾村主要以家戶為單位自主經營,藉助基層群眾自治權在鄉鎮政府指導下進行村莊發展的自主探索,實現了相對自由的經濟社會發展,解決了生活上的溫飽並逐漸走向小康。但家戶發展的局限性,村莊發展能力的有限性,以及經濟增長型發展主義政策的影響,制約了村莊經濟社會的整體發展,村落的傳統文化資源沒有得到應有重視和有效開發、利用。
(四)2006年以來地方政府主導的多元共建階段
2006年8月16日,浙江省委書記到清漾村視察,並指示「要把毛澤東祖居地清漾村保護好、開發好、建設好,建成省級全面小康建設示範村」[9]。江山市委市政府根據領導指示,大力加強清漾村毛氏文化的保護與開發和村莊建設工作,制定了專門的政策,提供了大量的財政支持,實施了一系列非常規措施,推動清漾村的發展進入了地方政府主導的多元共建新階段。
首先,開發清漾毛氏文化村旅遊工程。為深入挖掘和研究清漾毛氏文化內涵,傳承和弘揚清漾毛氏文化精髓,2007年2月,江山市委市政府專門成立了清漾歷史文化村保護與新農村建設領導小組,全面推進清漾毛氏文化保護與開發建設,全力打造清漾毛氏文化村旅遊工程。在政府加大財政投入的同時,專門成立江山毛氏文化研究會,引入江山市旅遊發展有限公司投資經營,共同開發和建設清漾毛氏文化村旅遊工程。努力將清漾毛氏文化保護挖掘與旅遊經濟發展相融合,文化研究與物化建設相結合。聘請專業機構編制了《江山市清漾歷史文化村保護規劃》,先後修繕了清漾塔、清漾祖宅、毛子水故居、毛氏名人館等,建成了清漾牌坊、遊客中心、祖宅廣場、文化碑廊,修復了清漾祖祠等。於2009年4月建成開放了首期清漾毛氏文化村旅遊,由江山毛氏文化旅遊開發公司負責經營。經過十多年的開發與建設,清漾毛氏文化村旅遊項目已經建設成為當地旅遊的一張「金名片」。
其次,旅遊開發帶動的村落全面發展。村落旅遊的開發和建設逐步推動著清漾村落經濟的轉變,即由傳統農業轉向了以旅遊業為主導的多元產業格局。村落旅遊及其民宿、餐飲、購物等配套服務設施、服務行業建設有力地帶動了清漾村第三產業的發展,第三產業收入在清漾經濟結構中的比例逐年上升,已經成為清漾村的主導產業。
伴隨著毛氏文化的挖掘與村落旅遊的開發,引來了大量關注,逐漸衝破了村落社會的封閉性。特別是中國·江山毛氏文化旅遊節、毛氏祭祖大典等節慶活動,有力地促進清漾村走向開放。清漾村由封閉性村莊轉變為開放性村莊,呈現出現代性發展。
毛氏文化村旅遊開發要求村落環境、社會治理等與之相適應,進而有力地推動了清漾村的環境整治和生態文明建設。經過村莊整治和環境美化,特別是近年的美麗鄉村建設,清漾村由過去有名的髒、亂、差轉變為環境整潔、村容美麗的新農村。
相應地,伴隨村落旅遊開發而來的經濟社會變遷和村莊開放化,村莊治理的主體、對象、內容、方式也發生了重大變化。
這一階段清漾的村莊發展主要圍繞著毛氏文化的保護與開發,特別是以毛氏文化村旅遊開發建設為中心而展開的,表現出一定的村莊發展特色。由於清漾毛氏文化的保護與開發,特別是旅遊開發並非清漾村內生性的驅動,而是地方政府響應領導指示而積極推動的,呈現出典型的地方政府主導性。為有效保護與開發清漾毛氏文化資源,建設好清漾毛氏文化村,當地政府動員和協調了企業、社會組織、各地毛氏宗親等多方力量共同參與,形成了獨特的多元共建格局。但是,在地方政府主導的多元共建過程中,村莊和村民處於相對被動地位,其主體性未能得到充分體現和有效發揮。
三、歷史文化村落變遷的三重邏輯
根據對清漾村70年變遷的初步考察,發現不同階段的村莊發展雖然呈現出階段性特點,但均受國家宏觀政策、地方政府行為、村莊社會基礎等多種因素的影響,進而形成了村莊變遷的三重邏輯。
(一)國家宏觀政策建構的一般發展邏輯
村莊是構成社會的基本單元,其發展離不開國家宏觀政策的調控,勢必要求遵循國家宏觀政策導向。在這個意義上,國家宏觀政策建構了農村經濟社會的一般發展邏輯,決定著村莊發展的方向和基本路徑。
新中國成立以來,國家的宏觀政策因受不同時期發展理念和發展任務的影響,出現了多次重大變化,並形成階段性特徵。在新中國成立之初,中國共產黨的第一代領導核心毛澤東深刻認識到了土地問題是解決「三農問題」的核心,領導和推動了土地改革。同時,當初認為分散經營的小農難以提高農業生產效率,滿足工業化積累的需求;農民是小私有者,勢必產生社會分化,難以鞏固制度革命的成果。於是,在土地改革後迅即提出把農民組織起來,實行農村集體化,最終建立了人民公社體制。人民公社制度壓抑了廣大農民的生產勞動積極性,制約了農村經濟社會的發展。特別是在「文化大革命」時期,受「左」傾思想的指導,提出「以階級鬥爭為綱」,開展大規模的群眾性政治運動,農村經濟社會幾乎陷入破產邊緣。正是在嚴峻的社會危機倒逼之下,中國共產黨在第二代領導核心鄧小平同志的領導下撥亂反正,在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確立了改革開放的總方針,實現了工作重心的根本性轉移,致力於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首先在20世紀80年代初全面推行了家庭承包經營制和村民自治制度,推動了以權力下放為核心和特點的農村改革。隨後陸續出台了諸如發展鄉鎮企業、允許和鼓勵農村勞動力流動、放開糧食購銷、發展農村市場經濟、減免農業稅、農村集體土地流轉等一系列政策,形成了以市場經濟為取向的農村經濟政策體系;出台了諸如改革戶籍制度、實行農村九年制義務教育、創新農村社會保險、保護歷史文化村落、提升農村公共服務、推動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城鄉融合發展等政策,形成了以公平為取向的農村社會政策體系;出台了加強和完善民主管理、促進農村協調民主、實現三治融合、加強農村社區建設、探索農村社區治理,推進鄉村治理有效、加強基層黨建引領、強調政府主導等政策,形成了以民主公正、協同高效為取向的農村基層治理政策體系。這些國家宏觀政策決定著各地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基本方向和基本路徑,形成了農村經濟社會的一般發展邏輯。
新中國成立70年來清漾村的變遷基本遵循著國家宏觀政策建構的一般發展邏輯,按照不同時期黨和國家政策的要求和指示,及時調整和轉換村莊發展重點和中心工作。村莊發展隨國家宏觀政策的變化而變化,呈現出曲折發展的變遷軌跡。因國家宏觀政策具有階段性特點,因而清漾村發展相應地呈現出具有不同特點的若干階段。
(二)地方政府選擇的區域發展邏輯
中國農村幅員遼闊,各地情況差異懸殊,特別是在非均衡發展過程中形成了多樣性的農村經濟社會形態,呈現出豐富的區域特色和「地方性知識」。地方政府時常會根據國家宏觀政策導向,結合區域和地方實際制定地方性發展政策,選擇區域發展戰略策略,培育區域發展重點特點,進而形成獨特的區域發展邏輯。
任何村莊的發展總是在特定區域內實現的,勢必受區域條件、地方政策等制約。地方政府選擇的區域發展邏輯將在村莊發展中以各種方式不同程度地得以體現,具有不可忽視的功能。
清漾所在的浙江省是一個先試先行區,經濟社會發展走在全國前列。特別是改革以來,省委省政府在領導區域經濟社會發展過程中出台了一系列具有典型意義的重要戰略和政策,形成了許多全國各地學習和借鑑的成功經驗。諸如「八八戰略」、法治浙江、平安浙江等重要戰略,千村示範萬村整治、五水共治、美麗鄉村建設等社會建設重點工程,以及一系列的法規政策,建構了全省經濟社會發展的戰略策略,對包括清漾村在內的浙江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產生了深刻影響。
清漾所在的江山市政府也從本地實際出發,根據中央和上級政府的要求,制定各種縣域經濟社會發展政策,形成了獨特的縣域發展邏輯。據調查,早在20世紀80—90年代,江山市政府出台多項政策,積極鼓勵和扶持以江山白鵝、白羽烏骨雞、白菇等「三白」為主的區域特色農業。2011年啟動實施了「幸福江山連心服務」工程,通過構建網絡、搭建平台和優化資源等一系列舉措,實現連心服務的科學化、規範化、長效化、多元化、系統化,不斷提高黨員幹部服務民生、服務基層、服務群眾的水平和實效。以連心服務熱線、連心服務網絡、連心服務中心(站)為內容的為民服務「一線一網一窗口」,確保服務群眾有場所、有渠道、有平台,實現服務群眾線連線、點對點、面對面[10]。諸如此類的江山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地方政策對當地農村經濟社會發展形成了最直接的影響。清漾村的發展無疑脫離不了江山市委市政府的政策引導和規制。比如,改革開放初期,江山市的特色農業發展政策對清漾村民的產業選擇和經濟行為產生了重要影響,當初有相當一部分村民以家庭散養方式從事白鵝、白羽烏骨雞養殖,但也有部分村民根據市場需求和村落條件選擇了養牛,基本沒有種植白菇的村民。
總之,各級地方政策和政府行動建構了多層次的區域發展邏輯,形成了獨特的地方發展戰略策略選擇,對歷史文化村落變遷形成指導和規制,發揮著獨特的功能和影響。
(三)村莊因素決定的特色發展邏輯
村莊發展應當以村莊具有的資源和條件為基礎,同時能夠滿足村民的需求。只有從村莊實際出發,以村民的需求為導向,才能尋找到一條符合村莊發展的道路。從一定意義上說,村莊擁有的資源與條件、村民群眾的意願與需求等構成了村莊經濟社會發展的內在因素,一定程度地決定著村莊發展路徑和策略選擇,進而形成村莊的特色發展邏輯。
首先,清漾村是一個中國村落,具有村落經濟社會發展的一般性,擁有相同區域村落類同的發展資源和條件。清漾村擁有較豐富的耕地和山林,因而歷史上主要以農耕為主,依靠耕地種植水稻等糧食和蔬菜、水果,並利用山林獲取生活所需的燃料,過著溫飽有餘的小農生活。在長期的農耕生活中,清漾人代代相傳,積累了豐富的農業生產技能和農耕經驗。耕地、農民、農耕技能等農業生產要素有機結合建構了一個農戶為單位的傳統小農生產體系。從一定意義上說,人民公社體制打破了這套歷史傳承的小農生產體系,造成了種種不適應與衝突,最終導致了農業生產的破壞,清漾村民的生活溫飽不保。20世紀80年代初,國家推行家庭承包經營制,重新讓農戶獲得了農業生產經營的自主權,恢復了家戶經營的傳統,極大地調動了農民的生產積極性,農業生產迅速增長,村民生活很快獲得了溫飽。然而,家戶經營造成了土地經營的碎片化,難以獲得規模效應。解決農民溫飽有餘,但實現農民富裕和農業現代化有困難。清漾村民依據新時代國家土地制度改革的新政策,自願流轉土地經營權,集中到某些種田能手、家庭農場、農業企業,逐漸促進農業集約化經營。
其次,清漾村是一個歷史文化名村,擁有獨特的毛氏文化資源。文化底蘊深厚,特色鮮明,以毛氏繁衍發展為脈絡,積澱了「耕讀傳家、貴而不富」的歷史文化,形成了不可多得的村落特色文化資源。正是富有特色的毛氏文化吸引了省領導於2006年到清漾視察,並當場作出「三個好」指示,啟動了清漾村落特色文化保護與開發工程。從此開始,清漾村的經濟社會發展進入一個嶄新的階段。以毛氏特色文化為主要資源,政府主導,村莊、企業和社會力量多元協同,共同開發清漾毛氏文化村旅遊。在此基礎上,逐漸形成了以旅遊業為主,農業集約經營為輔,多業並存,生產、生態、生活「三生融合」的村莊發展道路,促進清漾村的發展進入一個前所未有的快車道,迅速成為聞名遐邇的文化名村。
四、結語與餘論
(一)三重邏輯互動決定歷史文化村落的變遷
歷史地考察,在歷史文化村落的變遷場域存在著中央政府、地方政府、村莊社會等三個重要主體,建構了村莊發展的三重邏輯。在不同時期的村落變遷中,中央政府、地方政府、村莊社會三個主體的地位及其關係和一般發展、區域發展、特色發展三重邏輯的互動格局具有不同的表現形式,由此構成了不同的村莊發展方式,決定著村莊發展結果。
清漾村70年變遷的歷史表明,歷史文化村落變遷是三個主體、三重邏輯共同作用的結果。在不同的發展階段,三個主體在村莊發展中的地位與作用有所差異,三重邏輯的互動格局有所不同,進而呈現出村落變遷的階段性特點,並導致不一樣的發展結果。改革以前的清漾村變遷均呈現為典型的「強國家—弱社會」關係模式,特別是中央政府的號令與政策具有高度的權威性和整合力,對全國各地的村莊發展形成了集中統一的領導和指揮,地方政府和村莊社會更多的是認同服從與貫徹執行,地方的區域發展邏輯和村莊的特色發展邏輯服從和服務於國家的一般發展邏輯。在這種主體關係和發展邏輯格局下,清漾村的發展與國家宏觀政策和一般發展邏輯保持著步調一致,但相當程度地挫傷了村級組織、村民群眾,以及地方政府的自主性、積極性,忽略了清漾村發展的資源稟賦和發展特色,造成村莊經濟社會發展缺少活力。
改革開放之初,清漾村的發展進入了基層群眾相對自主的階段。特別是農業家庭承包經營和村民自治制度將農業生產經營權和農村基層自治權下放給了農民,國家權力實現上收,地方政府原則上不再直接干預村莊經濟社會發展。在此背景下,清漾村的發展更多地表現出村莊社會和基層群眾的自主性,擁有了空前的自主選擇權和自由發展權,形成了一種國家宏觀政策規制和地方政府指導下的村莊自主自由發展。如此,村莊社會(村民組織和村民群眾)和地方政府的地位得到了顯著提升,區域發展邏輯和特色發展邏輯對村落經濟社會發展的影響有了較大增強。特別是村莊社會及其決定的特色發展邏輯逐漸在村落變遷中占據主導地位,中央和地方政府及其一般發展邏輯、區域發展邏輯在村落變遷中更多地發揮宏觀調控和間接指導作用。加之,伴隨著農村市場經濟改革的推進,村域經濟與外部市場建立了複雜、多樣的市場聯繫,清漾村民可以依據市場需求進行生產經營和勞動行為的自主選擇。在這種主體關係和發展邏輯互動格局下,村莊社會的自主性獲得了充分尊重、村民群眾的積極性得到了較好發揮,村莊經濟社會呈現出較強活力,村莊得到了相對自主自由的發展,村民群眾因此迅速解決了溫飽問題,並逐漸走向小康。但是,基層群眾的自主發展存在著自身難以克服的局限性,整合性不足,難以協同合作形成發展合力,無力開發和利用清漾村自身擁有的毛氏文化資源等,村莊經濟社會發展的系統性、協調性、可持續性受到極大限制。
2006年後,清漾村的變遷進入了新階段,三個主體關係、三重邏輯互動格局發生了重大變化。這一階段的清漾村落變遷集中表現為以毛氏文化保護與開發為核心的村莊經濟社會建設,主要是遵照領導「三個好」指示,在地方政府強有力支持和直接干預下展開的。清漾村的內部力量、相關的市場主體和社會組織等都接受地方政府的統籌協調和統一整合,共同參與並推動著清漾毛氏文化的保護與開發,進而促進村落經濟社會發展,形成了一種以地方政府為主導、村莊社會為基礎、企業和社會組織等外部社會力量多方參與的多元共建和合作發展,建構了一種極為特殊的主體關係和發展邏輯互動格局。一方面,地方政府代表國家在村莊發展中發揮主導作用;另一方面,村莊社會、企業、社會組織等共同參與和多方協同,增強了村莊發展中的社會力量和整體能力。如此,形成了一種國家與社會協同合作的關係模式。同時,地方政府動員和協調多方外部社會力量介入清漾村域經濟社會發展過程,促進了村莊發展的開放化。2006年以來,建成了清漾村景區和文化村落旅遊等品牌性成果,創辦了若干現代農業開發公司、家庭農場等新經濟實體,進入了一個前所未有的快速發展階段。
清漾村的70年變遷表明,村莊發展的主體關係和發展邏輯互動格局是嵌入歷史文化村落變遷的重要變量,影響和決定著歷史文化村落變遷的方式和成效。
清漾村的70年變遷同時證明,多元共建和協同發展是歷史文化村落發展的理性選擇。2006年以來地方政府主導的多元共建階段是清漾70年變遷的最理想時期。在這一階段,地方政府在運用自身行政資源,調動村莊外部社會力量參與等方面,顯現出中國政府獨特的高動員力、強組織力。然而,也應理性地看到,地方政府在強力主導過程中容易忽視村莊社會基礎和村民群眾意願。清漾村的基層組織和村民群眾的主體地位沒有得到應有尊重,在村莊建設和發展過程中的參與度不高、自主性不強,村莊社會的基礎作用不夠明顯。特別是地方政府只看到了清漾毛氏文化資源的價值和作用,重在毛氏文化資源的開發與利用,沒有充分關注和尊重村莊組織和村民群眾的意願和需求,忽略了基層組織和村民群眾在清漾經濟社會發展中的主體性地位和基礎性作用,形成了政府強勢主導與村莊弱勢被動的矛盾,導致了村民群眾的無奈和不滿。這意味著多元共建和協同發展需要妥善處理政府主導與村莊主體之間的關係。
(二)構建合作共贏的村莊發展命運共同體
2006年後的清漾發展是一個多元共建過程,初步建構了一種獨特的合作機制,推動了村莊的迅速發展。村莊的文態、業態、生態都獲得了根本性改觀,村莊名聲極大提升,村民群眾受益匪淺。但是,清漾發展過程中沒有建立有效的共進共退機制。在清漾村的發展特別是毛氏文化保護與開發過程中,企業和社會組織的介入事實是一種「動員式參與」。應地方政府的動員和號召而來,但不清楚參與其中會給自己帶來什麼。即使是清漾村的幹部和群眾也不太清楚毛氏文化保護與開發的價值和意義,更多的是抱著一種樸素的宗族情感和家族榮耀而參與和支持,進而造成了清漾村的基層組織和村民群眾的參與積極性不高。比如,清漾毛氏文化村旅遊項目主要由江山市政府和江山市旅遊發展有限公司投資開發和經營,清漾村作為毛氏文化資源所有者和景區所在地的管理者,未能與地方政府、旅遊公司等建立共進共退機制,每年只獲取極其有限的固定費用,甚至難以支付必要的管理成本,挫傷了村幹部和村民群眾的積極性和滿意度。
鑒於此,歷史文化村落變遷需要在多元共建的基礎上建構共用共治共進機制,形成合作共贏的村莊發展命運共同體。
第一,確立村莊發展的共同利益觀。參與村莊建設的各個主體有各自的利益考量,應當充分尊重各主體的利益追求。應當看到,各個主體之間的利益關係並非是一種排他的零和關係,而是相互依賴、彼此交融的共存關係。各個主體在村莊建設和村莊發展中處於共同的利益鏈條上。任何一個主體、任何一個環節出現問題都將影響其他主體、其他環節,導致共同利益鏈條的斷裂。任何一個主體均不能在村莊建設和村莊發展中獨善其身,要想自己獲得利益,就必須讓其他主體獲得利益。因此,在追求自身利益的同時促進其他參與主體的利益,努力將自身利益與全體參與者的利益有機結合起來,最大限度地實現共同利益。
第二,明確各參與主體在村莊發展中的權利與責任。每一項村莊建設項目,均需要正常簽訂共同開發與建設的合作協議,在協議中明確各方權利與責任,建立共建者之間的契約關係。將村莊發展中的合作共建置於契約關係之上,依法開展建設活動和項目工作,保障村莊發展參與者的合法權益。
第三,建立同舟共濟、合作共進的夥伴關係。參與村莊建設的各方應當在相互信任的基礎上,為了實現共同的目標建立起共擔風險、共享利益的夥伴關係。要求相互信任、同舟共濟;相互溝通、平等協商;相互配合、共同擔當;相互協調、互利共贏;相互支持、合作共進。
第四,構建多層次、多類型的多元協同格局。村莊發展是一個複雜的社會工程,勢必由多個建設項目、多方面發展工作構成。每個項目、每項工作往往有多個主體共同參與,形成多元協同關係。然而,在不同層次、不同類型的建設項目和發展工作中,各個參與主體的地位和作用將有所不同,因此不能強求一律和完全統一。相反,需要根據建設項目和發展工作選擇多樣化的協同方式。在宏觀層次上,村莊發展需要黨建引領、政府主導、多方協同。在微觀層次上,具體的村莊建設項目和發展工作應當強調優勢主導。誰在項目建設和發展工作上更有優勢,就由誰來主導,進而建立優勢主導下多層次、多類型的多元協同格局。
(三)探索以村民為中心的村莊發展路徑
改革開放之所以取得輝煌成就,在很大程度上就在於確立了一套體現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權益、激發人民創造活力的制度機制。2006年以來清漾村的發展,強調了經濟建設中心,突出了政府主導,取得了較好的發展成果。但是,也應理性地認識到,「以人民為中心」思想體現得不夠充分。既沒有充分關注和顧及村民群眾的需求和意願,又沒有廣泛動員和吸納村民群眾的參與,也沒有自覺增強和提升村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村莊發展未能達到最理想效果。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不斷實現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嚮往」[11]。這是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的重要原則,要求積極探索以村民為中心的村莊發展路徑。
第一,堅持以村民需求為導向。「以人民為中心」意味著應當面對新時代村莊發展的問題,積極回應村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求,以村民群眾的真實需求為導向選擇村莊發展路徑。這就要求:(1)建立和健全村民需求評估與識別機制,精準識別村民群眾多層次、多類型、多方面的美好生活需求。(2)探索和創新村民群眾生活服務機制,藉助供給側改革和農村生活服務建設滿足村民群眾的美好生活需要,不斷提高村民群眾的美好生活水平。
第二,堅持以村民參與為基礎。「以人民為中心」意味著應當依靠村民群眾,充分激發蘊藏在村民群眾中的創造偉力,切實保障村民參與在村莊發展中的基礎性地位。要通過制定和貫徹正確的制度和政策,引領村民群眾的廣泛參與;要通過建構合理的利益驅動機制,調動村民群眾的參與積極性;要通過健全民主法治,保障村民群眾的參與權利;要通過運用網際網路平台和智慧設施,創新村民群眾的參與方式。
第三,堅持以村民幸福為目標。「以人民為中心」意味著應當以村民群眾的幸福為追求。在村莊建設中應當不忘初心、牢記使命,自覺以村民幸福為目標,積極探索新時代村莊振興之路,努力讓村民群眾有更多、更直接、更實在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實現村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嚮往。
第四,堅持以村民滿意為標準。「以人民為中心」意味著應當以村民群眾的滿意度為評價依據。需要通過最廣泛、最真實、最管用的制度體系,把人民擁護不擁護、贊成不贊成、滿意不滿意作為檢驗和評價村莊發展的重要標準。
原標題:新中國70年歷史文化村落變遷:軌跡與邏輯——基於浙江省江山市清漾村的分析
作者簡介: 盧福營(1962—),男,浙江嵊州人,杭州師範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
基金: 國家社科基金重點項目「新發展理念引領的基層治理『一體三類多態』格局研究」(16AZZ010)的階段性研究成果;
來源:理論月刊2019年1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