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全球數字貿易博覽會組委會和國際貿易中心(ITC)聯合發布的報告顯示,全球數字貿易總額由2021年的6.02萬億美元增長至2023年的7.13萬億美元,年均增速高達8.8%。作為數位技術與國際貿易的有機結合,數字貿易是國際貿易發展的新業態,是全球經貿規則競爭博弈新陣地,也是數字經濟發展的重要領域和加快培育新質生產力的新引擎。
我國數字貿易快速發展,已經成為對外貿易的三大支柱之一。2024年上半年,我國可數字化交付的服務貿易達1.42萬億元,增長3.7%,跨境電商進出口總額1.22萬億元,增長10.5%。數字貿易增速大大超過我國同期整體對外貿易增速,成為外貿發展的新亮點,對我國經濟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對外開放的支撐作用不斷增強。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我國要緊緊抓住數字化發展的新機遇,加強戰略部署,與時俱進,推動數字貿易創新發展,培育和增強數字貿易競爭新優勢,建設數字貿易強國。
加強數字貿易頂層設計。完善數字貿易領域的支持政策,將提升我國數字經濟整體競爭力作為數字貿易創新發展的優先目標,構建和優化數字貿易創新發展政策體系與制度框架。切實推進「數字強貿」建設,明確促進數字貿易發展的任務清單和支持政策清單,統籌推進數字貿易各領域創新發展。完善數字貿易領域法律制度,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出台數字貿易地方性法規。加強數字貿易標準化技術組織建設,加快數字貿易領域標準研究與制定修訂,儘快在數字貿易概念內涵、重點業態分類與統計、數字貿易平台建設、數據交易與數據跨境流動合規、貿易全鏈條數字化、數字貿易公共服務等領域制定相關標準。
加快數字貿易創新驅動。技術發展水平是數字貿易國際競爭力的決定性因素之一,要不斷強化我國自主創新能力,提升人工智慧、區塊鏈、雲計算、大數據等前沿技術創新能力,努力實現關鍵核心技術自主可控。加大「數位技術+貿易」人才培養力度,鼓勵高等院校探索創新相關人才培養模式,深化校企、政企合作,為數字貿易高質量發展提供復合型人才支撐。積極推進新型數字貿易業態,大力發展由數據要素和先進數位技術驅動的新型數字貿易,穩步推進數位技術貿易,積極探索數據貿易,搶占全球數字貿易發展制高點。既要培育具有較強創新能力和國際競爭力的數字貿易領軍企業,提升企業在全球範圍內配置資源、布局市場網絡能力,又要提升數位技術在中小企業的滲透率,支持中小企業走專精特新發展道路,在細分領域培育外向度高、具有獨特競爭優勢的中小型數字貿易企業,不斷增強數字貿易發展活力。
推進數字貿易制度型開放。加快落實世界貿易組織框架下服務貿易國內規制及電子商務談判成果,加強國內外規制銜接,提升數字貿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打造數字貿易高水平開放平台,科學規劃並加快建設數字貿易先行示範區、數字服務出口基地、跨境電商綜合試驗區、「絲路電商」合作先行區等平台,探索建立「數字貿易港」和「數字自由貿易區」,建設數字貿易開放高地和國際樞紐,聚焦制度開放先行、主體培育先行、機制合作先行,對數字貿易領域各類改革開放措施持續開展先行先試和壓力測試,探索體制機制創新。加快建立數據確權、交易流通、跨境傳輸、安全保護等基礎制度和標準規範,探索負面清單式跨境流動方案,為開展數字貿易規則談判提供支撐。
此外,全球數字貿易規則呈現出分化態勢,存在治理碎片化風險,不利於數字貿易和世界經濟的穩定發展,亟需加強國際協調合作,共同構建適應數字全球化發展的有利制度環境。我國要堅持規則導向和多邊治理模式,積極參與不同國際組織數字貿易相關規則的制定,深化與各國、區域集團的多雙邊和區域數字貿易對話與合作,加快形成符合各方利益的標準規則,推動全球數字貿易治理體系建設,共同營造有利於數字貿易快速發展的環境。(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魏 浩 盧紫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