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武漢市新洲區法院對欠薪案件做到優先立案、優先執行、優先發款,同時秉持善意文明執行理念,在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的同時,最大程度降低司法活動對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的影響。
近日,新洲區法院採取處罰預通知、活封等方式,促使被執行人全額支付了劉某等13名工人共21萬餘元工資款。
新洲區法院在執行某科技公司拖欠工人工資系列案中,發現被執行人悄然換了新場地繼續經營。為提高執行威懾力,在不影響該公司正常生產的情況下,執行幹警現場對部分設備進行活封,並責令其儘快履行義務。在預處罰和活封的強大震懾下,公司負責人不再「故意逃避」,現場籌措資金償還了工人工資。
2024年以來,該院共辦理欠薪執行案件403件,為勞動者追回欠薪金額650餘萬元。(王麗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