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深北交易所再出重拳:進一步規範股份減持行為

2023-09-27     時間財經

原標題:滬深北交易所再出重拳:進一步規範股份減持行為

9月26日,滬深交易所分別發布關於進一步規範股份減持行為有關事項的通知,北交所發布修訂後的減持指引,並明確即日起實施。

根據要求,滬深上市公司存在破發、破凈情形,或者最近三年未進行現金分紅、累計現金分紅金額低於最近三年年均凈利潤30%的,控股股東、實控人不得通過二級市場減持公司股份。

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在預先披露減持計劃時,應當對是否存在破發、破凈或者分紅不達標等情形進行判斷;不存在有關情形的,可以披露減持計劃,並說明具體情況。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預先披露的減持計劃中,減持時間區間不得超過3個月。未預先披露減持計劃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不得通過深滬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大宗交易減持股份。

二級市場減持,是指通過滬深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或者大宗交易減持股份。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計劃通過大宗交易減持股份的,應當參照交易所相關減持細則規定披露有關信息。

同日,北交所發布消息顯示,近日中國證監會就進一步規範相關方減持行為作出要求,明確上市公司存在破發、破凈等情形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不得通過二級市場減持公司股份等。

北交所要求,除破發、破凈情形外,增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財務報告存在虧損情形的,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不得通過二級市場減持。

北交所修訂了《北京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續監管指引第8號——股份減持和持股管理》,於9月26日發布實施。

據北交所,本次規則修訂根據北交所上市公司發展階段、企業特點和監管重點,優化調整不得減持的情形,進一步規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的減持行為,維護市場穩定運行。

一是明確不得減持情形,傳遞從嚴監管信號。除破發、破凈情形外,增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財務報告存在虧損情形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不得通過二級市場減持,將實際控制人、控股股東與公司市場表現、經營業績綁定,防止隨意套現走人,引導其注重經營質量,積極維護股價,提升投資者信心。同時,考慮到中小企業抗風險能力較弱,保留適度盈餘有利於公司長期發展,暫不將減持限制與分紅情況掛鉤。

二是細化具體執行標準,便於理解執行。規定破發、破凈不得減持情形的具體計算標準及判斷時點,明確受限減持方式和減持時間區間,以便市場參與方理解和執行,減少因誤讀規則導致的違規行為。

三是明確特殊主體比照執行的口徑,防止監管套利。明確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的一致行動人減持股份比照執行;無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的,第一大股東及其實際控制人比照執行,有利於防範監管套利,維護市場交易秩序。

下一步,北交所將加強交易監控和減持監管,督促相關主體遵守減持有關規定,從嚴從快處理違規減持行為,切實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維護市場持續健康發展。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025294fd061271304a295ff890e33d51.html